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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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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7-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4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11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其中董事林振发先生、独立董事徐为民、王方明先生及周虹女士采取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朱俭勇先生、朱俭军先生、朱根喜先生、林振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详见2017年11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方明先生、周伟良先生、金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详见2017年11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修订相关〈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详见2017年11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相关〈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收购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35%股权并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详见2017年11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收购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35%股权并增资的公告》。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详见2017年11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5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11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其中监事陈科文先生采用通讯表决方式,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志霞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俞志霞女士、陈科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详见2017年11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6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需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 2017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朱俭勇先生、朱俭军先生、朱根喜先生、林振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方明先生、周伟良先生、金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若上述换届选举方案通过,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俭勇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农技师。历任上海富越铭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华富企业有限公司(Worldfaith Enterprises Limited)董事、上海新天舜华有限公司董事、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新疆中新资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华统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浙江绿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义乌市华统养殖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市华统食品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富国超市有限公司监事、义乌市华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金华市华统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义乌华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义乌华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义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成都龙泉驿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安宁稠州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龙游义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仪征中油昆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义乌市华统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义乌华统食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省义乌市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新疆天山天池富源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三亚牙龙湾海辉渡假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三亚亚龙湾海景国际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新天天池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渊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香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海信旅业有限公司董事、胡汉辉集团(海南岛)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晋辉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良牧饲料原料采购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理事、浙江华贸肥料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华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朱俭勇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60%的股权,华统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75,545,560股股份。另外华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41.13%的股权,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5,297,088股股份。其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朱俭军先生、董事朱根喜先生为兄弟关系,监事俞志霞女士在华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除此外,朱俭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朱俭勇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朱俭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俭军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绿发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义乌市绿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义乌市华统养殖有限公司董事、义乌华农家禽屠宰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绿发农牧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州南浔华统肉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金华华统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台州市路桥区商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台州华统食品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苏州市华统食品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富国超市有限公司董事、义乌市华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义乌市薏仙蔻化妆品有限公司监事、台州市路桥区志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华康肉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正大饲料(义乌)有限公司监事、苍南县华统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华统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华统饲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仙居华统种猪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三亚牙龙湾海辉度假村有限公司董事、三亚亚龙湾海景国际酒店有限公司董事。

朱俭军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40%的股权,华统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75,545,560股股份。另外华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41.13%的股权、朱俭军先生持有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4.03%的股权,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5,297,088股股份。其与公司董事朱俭勇先生、董事朱根喜先生为兄弟关系,监事俞志霞女士在华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除此外,朱俭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朱俭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朱俭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根喜先生:196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华统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义乌华农家禽屠宰有限公司监事、苏州市华统食品有限公司董事、义乌市华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义乌市华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义乌市薏仙蔻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安徽高恒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金华市华统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省义乌市食品有限公司监事、义乌华统食品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华贸肥料有限公司董事、义乌市道生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义乌宏卓热能有限公司监事、三亚牙龙湾海辉度假村有限公司董事、三亚亚龙湾海景国际酒店有限公司董事。

朱根喜先生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朱俭勇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朱俭军先生为兄弟关系,且在公司控股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职务。除此外,朱根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朱根喜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朱根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振发先生:1955年生,台湾籍,大专学历。历任台湾南亚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发部工程师、台湾卜蜂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及行销部经理,现任甲统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浙江富国超市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分众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创精密装备(安徽)有限公司董事长、甲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华贸肥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德牧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林振发先生截至目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境外法人股东甲统股份企业有限公司75.50%的股权,甲统股份企业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24,303,469股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林振发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林振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方明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民建会员,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浙江财经学院金融学院副教授、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浙江凯达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博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会计学硕导,兼任浙江之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师、杭州美安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顾问、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方明先生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王方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方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伟良先生:196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执业律师。1991年7月至1995年3月任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原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教师、1995年4月至2002年8月任浙东海外贸易公司业务经理、2005年7月至2008年4月任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5月至今任北京康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2012年9月至今兼任杭州市诸暨商会律师顾问团副团长、2015年5月至今兼任浙江工商大学本科生实务导师、2016年9月至今兼任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6年11月至今兼任浙江工业大学MBA发展咨询委员会委员、2016年5月至今兼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伟良先生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周伟良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伟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金浪先生: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项目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现任杭州钱王资产管理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金浪先生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金浪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金浪先生截止目前还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已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金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7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需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俞志霞女士、陈科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拟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若上述换届选举方案通过,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俞志霞女士: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浙江王斌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会计、华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浙江华贸肥料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华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三亚牙龙湾海辉度假村有限公司董事、三亚亚龙湾海景国际酒店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俞志霞女士截至目前持有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61%的股权,义乌市华晨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5,297,088股股份。俞志霞女士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朱俭勇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朱俭军先生控制的华统集团有限公司(华统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担任副总经理职务。除此外,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俞志霞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俞志霞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科文先生:1971年生,台湾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元大京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元大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助理董事、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部副总裁,现任上海斗牛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本公司监事、大创精密装备(安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斗茂商贸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彼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彼得家鲜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科文先生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陈科文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科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8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经营范围、修订相关《公司章程》

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鲜猪肉的销售主要通过公司自有货车配送至下游客户,为了便于公司经营和管理,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在原经营范围中增加“普通货物运输”,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生猪屠宰;肉制品(热加工熟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预制调理肉制品)、速冻调制食品、豆制品的加工与销售,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的生产与销售(详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鲜猪肉销售;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自有房屋租赁;提供食品冷冻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生猪屠宰;肉制品(热加工熟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预制调理肉制品)、速冻调制食品、豆制品的加工与销售,食用动物油脂(猪油)的生产与销售(详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鲜猪肉销售;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自有房屋租赁;提供食品冷冻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修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后,《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也将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以上修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三、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四、审批程序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9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35%股权并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11日,经协商一致,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与正大康地(慈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大康地投资”)签署了《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转股协议》,同时公司还与正大康地投资及自然人杨志华先生签署了《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167.95万元人民币收购正大康地投资持有的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康猪业”)35%的股权,其他原股东杨志华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在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正康猪业各股东还将按持股比例共同对正康猪业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3,337万元人民币增加至6,068.19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增资955.92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正康猪业35%的股权,为正康猪业参股股东;正大康地投资拟以现金方式增资1,502.15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仍持有正康猪业55%的股权,为正康猪业控股股东;杨志华先生拟以现金方式增资273.12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仍持有正康猪业10%的股权,为正康猪业参股股东。

2、2017年11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35%股权并增资的议案》。

3、本次收购及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正大康地(慈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MA2822DJ2U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正大康地(慈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住所:慈溪市现代农业开发区(半掘浦以西)

5、成立日期:2016年5月25日

6、合伙期限至:2026年5月24日

7、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8、股权结构:

(二)自然人股东:杨志华

杨志华,男,中国籍,1971年出生,住址:浙江省兰溪市香溪镇。

上述正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74%的股权,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标的公司名称: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28E37T46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甘塘西路农业公共服务中心

5、法定代表人:崔嵬

6、注册资本:3337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6年07月18日

8、营业期限至:2066年07月17日

9、经营范围: 生猪(不含种猪)养殖、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提供生猪养殖技术管理服务。

10、交易标的及权属:公司本次收购正大猪业35%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11、资金来源:本次公司收购及增资来源于自有资金,正大康地投资以及杨志华先生增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

(二)标的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前与股权转让并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标的公司基本财务情况

正康猪业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1、2016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浙江明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截至公告日,正康猪业注册资本均已经实缴到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转股协议》

甲方:正大康地(慈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1、股权转让

甲方将其认缴正康猪业股权3,003.3万元中的1,167.95万元(占正康猪业注册资本的35%)转让给乙方。以上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167.95万元,并应于本协议签署当日支付。

经过以上股权转让,正康猪业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就上述股权转受让,各方应及时修改正康猪业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受让方逾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每日应当就应付未付余额向甲方支付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费用负担

上述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应由股权转受让双方各承担50%。

3、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甲方:正大康地(慈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杨志华

1、增资

甲乙丙各方应按持股比例对正康猪业进行增资,正康猪业的注册资本由3,337万元增加至6,068.19万元。增资价格为:每1元出资作价人民币1元。增资后正康猪业的出资情况变更为:

甲乙丙各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根据届时正康猪业章程约定以现金形式缴足上述出资款。就上述增资,各方应及时修改正康猪业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正康猪业各股东应根据本协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按时对正康猪业实缴出资。任一方逾期缴纳增资款的,每日应当就应付未付余额向正康猪业支付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费用负担

上述增资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等),应由增资方各自承担。

3、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对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本次交易定价依据

根据正康猪业的注册资本并结合正康猪业尚处于建设期还未投产等因素,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后,拟定本次股权转让按照转让股权对应的出资额平价转让。本次股权出售价格合理,该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正康猪业各股东还将按持股比例共同对正康猪业进行增资,将其注册资本由3,337万元人民币增加至6,068.19万元人民币,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后按照每1元出资作价人民币1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增资955.92万元人民币。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收购正康猪业35%股权并增资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加快其主业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本次收购并增资正康猪业若顺利完成将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1、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商品猪市场价格的周期性波动导致生猪养殖行业的毛利率呈现周期性波动。猪肉产业链上不同环节在市场周期不同时段盈利水平均不相同,为此公司将会积极通过产业链一体化模式来降低调节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2、疫情风险

疫情作为不可预测的突发事件,是影响畜牧业的主要风险。生猪疫病的发生带来的风险包括两类,一是疫病的发生将导致生猪的死亡,直接导致生猪产量的降低;二是疫病的大规模发生与流行,易影响消费者心理,导致市场需求萎缩,产品价格下降,对生猪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正大康地投资签署的《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转股协议》;

3、公司与正大康地投资、杨志华先生签署的《正康(义乌)猪业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4、正康猪业2016年度及2017年1-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40 证券简称:华统股份 公告编号:2017-110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2、股东大会召集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2017年11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30日下午15:00期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23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朱俭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朱俭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朱根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林振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王方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周伟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金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俞志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陈科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修订相关〈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以上第1、2、4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第3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经就以上第1、2项提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相关《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等公告。

以上第1、2、3项提案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第4项提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以上第1、2、3项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公司会议室。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17年11月29日下午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公司证券部办公室。邮编:32200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婉珍

联系电话:0579-89908661

联系传真:0579-89907387

电子邮箱:lysn600@163.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姑塘工业小区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22005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股东大会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40

2、投票简称“华统投票”

3、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5)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特别说明事项:

1、除采用累积投票制提案外,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视为无效投票。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提案 1、2、3 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分别进行表决。

(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视为无效投票。

(2)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视为无效投票。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视为无效投票。

4、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附件三: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