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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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平安-逸锟供应链金融1号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2017-1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7年11月14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平安-逸锟供应链金融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平安逸锟供应链金融1号”)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平安逸锟供应链金融1号”的转让业务。

二、 “平安逸锟供应链金融1号”设立日期为2017年7月20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逸锟1A1”,证券代码为“116634”,到期日为2019年1月11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 “逸锟1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平安逸锟供应链金融1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平安逸锟供应链金融1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11月8日

关于为“融元-方正证券-一方恒融

碧桂园11期保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7年11月14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融元-方正证券-一方恒融碧桂园11期保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一方恒融11期ABS”)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一方恒融11期ABS”的转让业务。

二、 “一方恒融11期ABS”设立日期为2017年8月4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一方碧11”,证券代码为“116631”,到期日为2018年7月27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 “一方碧1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一方恒融11期ABS”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一方恒融11期ABS”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11月8日

关于为“平安证券-一方保理万科供应链金融10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7年11月14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平安证券-一方保理万科供应链金融10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万科10A1”)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万科10A1”的转让业务。

二、 “万科10A1”设立日期为2017年8月22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万科10A1”,证券代码为“116638”,到期日为2018年8月8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 “万科10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 对首次参加“万科10A1”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万科10A1”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