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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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决议公告

2017-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中通国脉 公告编号:临2017-069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1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世超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担任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

经过友好协商,公司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签署了终止协议,金元证券不再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补充审议上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中通国脉 公告编号:临2017-070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3日在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大路6399号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1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曲国力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担任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

经过友好协商,公司与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签署了终止协议,金元证券不再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补充审议上述事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中通国脉 公告编号:临2017-071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172205号),公司做出如下说明。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经2017年第49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未获通过。2017年8月25日,公司在相关媒体披露了《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2017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不予核准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17]1844号)。2017年10月20日,公司在相关媒体披露了《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决定〉的公告》。

经友好协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双方签署了终止协议。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继续推进,2017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并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2017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担任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

此次变更独立财务顾问不会影响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程,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各方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