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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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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2017-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17-074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公司独立董事王超群先生计划在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计划减持不超过135,775股。

截至2017年11月13日,该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独立董事姓名:王超群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安排;

3、股票来源:以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135,7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4%。若在出售期间,公司股票有分红派息或转增股份的情形,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每股14元至20元;

7、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8、承诺履行情况说明: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王超群先生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其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自2017年8 月14日起至2017年11月13日止,王超群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将继续关注王超群先生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