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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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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
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17-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89 证券简称:泰瑞机器 公告编号:2017-004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

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相应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81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7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5,300万股增加至20,400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300万元增加至20,400万元。

此前,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并已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申请在主板上市及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上市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经授权董事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根据发行及上市情况修订《章程(草案)》的相应条款、办理注册资本验证及工商变更登记,因此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情况,对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条款修订如下:

一、修订前 标题: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修订后 标题: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修订前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781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00万股于2017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修订前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400万元

四、修订前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万股。

修订后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4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0,400万股。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草案)》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并同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修订后的《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