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申购、
赎回、转换转出、最低持有份额和
定期定额投资数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7年11月17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转换转出、最低持有份额和定期定额投资的数额限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1.调整首次申购、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限制
(1)适用基金
■
(2)调整内容
调整后,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上述基金,单笔最低限额均下调至人民币1元。
其中,投资者场内申购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易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易方达标普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人民币、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人民币、易方达标普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人民币、易方达标普信息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人民币、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人民币和易方达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人民币时,申购金额同时必须是整数金额。
投资者场内申购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易方达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限制不进行调整。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不进行调整。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在上述最低金额限制基础上设置上述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调整赎回和转换转出单笔最低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
(1)适用基金
■
(2)调整内容
调整后,上述适用基金份额单笔最低赎回、单笔最低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的限制均为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换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或转换转出将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其中,投资者场内赎回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易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易方达标普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人民币、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人民币、易方达标普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人民币、易方达标普信息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人民币、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人民币、易方达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人民币、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易方达生物科技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易方达并购重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易方达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份额时,赎回份额同时必须是整数份额。
易方达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人民币、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易方达香港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易方达标普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人民币、易方达标普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人民币、易方达标普生物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人民币、易方达标普信息科技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人民币、易方达原油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人民币与C类人民币、易方达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人民币暂未开放日常转换转出业务,其单笔最低转换转出的数额限制以该基金届时开通相关业务公告为准。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在上述最低份额限制基础上设置上述基金的最低赎回、转换转出及最低持有份额,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调整定期定额投资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限制
(1)适用基金
■
(2)调整内容
调整后,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上述适用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限制调整为人民币1元。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在上述最低扣款金额限制基础上设置上述适用基金的最低扣款金额及交易级差,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需同时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适用基金首次申购、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赎回和转换转出单笔最低份额,最低持有份额及定期定额投资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限制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适用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3.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咨询有关事宜。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4日
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
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份额(场内简称:50分级,场内代码:502048)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1.500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7年11月13日收盘,易方达上证50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阈值,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易方达上证50分级份额近期基金份额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不定期份额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 相对于易方达上证50分级份额,本基金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场内简称:上证50A,场内代码:502049)为预期风险、收益相对较低的子份额。在因易方达上证50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1.5000元而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时,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超出1.0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易方达上证50分级份额,即不定期份额折算前的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持有人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和易方达上证50分级份额。因此,原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基金份额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2、 相对于易方达上证50分级份额,本基金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场内简称:上证50B,场内代码:502050)为预期风险、收益相对较高的子份额。在因易方达上证50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大于1.5000元而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时,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超出1.0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易方达上证50分级份额,即份额折算前的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与易方达上证50分级份额。因此,原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经过折算,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的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高于折算前的杠杆倍数。
3、 由于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与易方达上证50分级A类份额、易方达上证50分级B类份额的折溢价变化相关的风险。
4、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阈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易方达上证50分级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的阈值(1.5000元)有一定差异。
此外,如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暂停基础份额、A类份额与B类份额的上市交易、份额配对转换和基础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易方达上证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1 8088(免长途话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4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7年11月13日起,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兆易创新(代码:603986)”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