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1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告

2017-1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泰州市高港区口岸镇口永路58号)

本公司执行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泰州三福”)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010号文核准。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次债券为第一期,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的基础发行规模为0.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0.5亿元;品种二的基础发行规模为0.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亿元。

2、发行人本期发行面值【2.5】亿元公司债券(含不超过【1.5】亿元超额配售额度),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250】万张(含不超过【150】万张超额配售额度),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净资产(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521,229.13万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2014年、2015年及2016年经审计的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3,254.27万元、41,271.26万元、27,535.66万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为37,353.73万元。公司年均可分配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为35.77%。发行人在期次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末和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债券由江苏临港经济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次债券本金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6、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品种一的询价区间为【6.6%】-【7.0%】,品种二的询价区间为【6.8%】-【7.1%】。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11】月【16】日(T-1日)向网下合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簿记询价,并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11】月【17】日(T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公司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8、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申购和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采取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方式。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9、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网下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手(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次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4、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17三福01/17三福02】

4、债券代码:【143403/143404】

5、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的基础发行规模为0.5亿元,可超额配售规模不超过0.5亿元;品种二的基础发行规模为0.5亿元,可超额配售规模不超过1亿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6、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不追加相应的发行额度。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末和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担保情况:本次债券由江苏临港经济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2016]2942号)综合评定主体AA)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次债券本金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9、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10、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2、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4、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次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15、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16、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即【2017】年【11】月【17】日,在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11】月【17】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7、利息登记日:【2017】年至【2022】年每年【11】月【17】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8、付息日期:品种一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22】年每年的【11】月【1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或【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17】日。品种二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22】年每年的【11】月【1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0】年每年的【11】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9、到期日:品种一的到期日为【2022】年【11】月【17】日。若债券持有人在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9】年【11】月【17】日。若债券持有人在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11】月【17】日。品种二的到期日为【2022】年【11】月【17】日。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11】月【17】日。

20、计息期限:品种一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16】日。若债券持有人在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11】月【17】日至【2019】年【11】月【16】日。若债券持有人在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11】月【17】至【2021】年【11】月【16】日。品种二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16】日。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11】月【17】日至【2020】年【11】月【16】日。

21、兑付登记日:【2022】年【11】月【17】日之前的第3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22、兑付日期: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2022】年【11】月【1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1】月【17】日或【2021】年【11】月【17】日。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2022】年【11】月【1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1】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23、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4、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以及第4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以及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的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4、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或品种二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25、信用评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6、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开源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7、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8、拟上市交易场所: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次债券于上交所上市交易。

29、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其中4亿元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授权执行董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的基础发行规模为0.5亿元,可超额配售规模不超过0.5亿元;品种二的基础发行规模为0.5亿元,可超额配售规模不超过1亿元,拟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于发行前5个工作日内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确定发行利率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发行网下参与簿记建档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6.6%】-【7.0%】,品种二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6.8%】-【7.1%】,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确定。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利率确认原则如下:

1、簿记管理人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至高的原则,对合规申购金额逐笔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2、若合规申购的累计金额未能达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则簿记建档区间的上限即为发行利率。

(三)簿记建档申购时间

本期债券簿记建档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T-1日),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11】月【16】日(T-1日)14:00—16:00之间将《网下申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申购办法

1、填制《网下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申购申请表》(见附表一),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范围内填写申购利率,申购利率可不连续;

(2)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申购利率;

(3)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均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提交

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7年【11】月【16】日(T-1日)14:00—16: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合格投资人确认函;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投资人提交的申购是否有效。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在未获得主承销商同意情况下,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合规《网下申购申请表》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

申购传真号码:021-68779203

联系电话:021-68779201、021-68779202

联系人:易祎、汪坤、陆飞

(五)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内确定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7年【11】月【17】日(T日)在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公告本次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的基础发行规模为【0.5】亿元,认购不足【0.5】亿元的剩余部分由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品种二的基础发行规模为【0.5】亿元,认购不足【0.5】亿元的剩余部分由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均为【0.5】亿元的基础上,对于品种一,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0.5】亿元的发行额度;对于品种二,由主承销商在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1】亿元的发行额度。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手(10,000张,100万元),超过1,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1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7年【11】月【17】(T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11】月【16】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传真《网下申购申请表》、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申购。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对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进行配售,如遇到申购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在价格优先原则的前提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配售。

(七)资金划付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7年【11】月【17】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对未能在2017年【11】月【17】日(T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有权处置其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账户名称: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西安甜水井支行

银行账号:61050191360000000053

人行系统支付号:105791000112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获配有效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主承销商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屹峰

住所:泰州市高港区口岸镇口永路58号

联系地址: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马船西路1号

联系人:黄正东

电话:0523-86928807

传真:0523-86928503

2、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刚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联系人:易祎

电话:021-68779201

传真:021-68779203

发行人: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日

附件一:

网下申购申请表

附件二: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资格确认表

附件三: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债券投资是投资者通过购买各种债券进行的对外投资,是证券投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我公司郑重提示您,慎重参与债券交易,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签署:

一、【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交易。

二、【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三、【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五、【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六、【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七、【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十、合格投资者可以认购及交易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挂牌转让的全部债券,但下列债券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

(一)债券信用评级在AAA以下(不含AAA)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不包括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

(三)资产支持证券;

(四)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的债券。

交易所提供转让服务的暂停上市债券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买入。

十一、客户应当特别关注债券发行人发布的债券投资者适当性安排调整公告,及时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市公司网站以及证券公司网站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十二、经测评,您被评定为合格投资者,可认购我机构发行的各类风险等级的债券。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以上《风险揭示书》本人/机构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愿意承担债券市场的各种风险。

投资者(签字)项目组经办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章): 项目组负责人(签字):

签署日期:2017年11月日签署日期:2017年 11月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申购申请表。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3、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4、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2.5亿元(含2.5亿元)。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若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5.50%】-【6.0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5,5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6.0%】,但高于或等于【5.9%】时,有效申购金额【10,5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9%】,但高于或等于【5.8%】时,有效申购金额【6,5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8%】,但高于或等于【5.7%】时,有效申购金额【3,5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7%】,但高于或等于【5.6%】时,有效申购金额【1,5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6%】,但高于或等于【5.5%】时,有效申购金额【5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7、参与询价认购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8、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与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

申购传真号码:021-68779203

联系电话:021-68779201、021-68779202

联系人:易祎、汪坤、陆飞

主承销商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签署日期: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