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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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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2017-032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本公司东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吴福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方福前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吴尚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4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吸收合并安徽皖维膜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蒙维科技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

4《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

5《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选举非职工监事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共审议四项议案,其中《关于吸收合并安徽皖维膜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和《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蒙维科技增资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和《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为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普通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表中,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参与表决的票数(178,940股)不在统计数据之内。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文、周小龙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17-033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5日在公司东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8人,独立董事方福前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传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授权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由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选举吴福胜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决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吴福胜

成 员:高申保、张正和、孙先武、吴霖、吴尚义、张传明、方福前、汪莉。

2、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张传明

成 员:吴霖、汪莉

3、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方福前

成 员:吴福胜、高申保、张传明、汪 莉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汪 莉

成 员:吴福胜、高申保、张传明、方福前

(三)决定聘任孙先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决定聘任吴尚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王松苗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张东华先生、许宏平先生、袁大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吴霖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许守清先生、唐成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聘任余继轩先生为公司副总工程师;聘任卢昌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济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三、四、五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决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被聘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公司董事会的聘任决定。(详细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决定聘任王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16日

附: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总经理:孙先武先生,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2005年7月起任本公司化工销售部副部长、部长、物资供应部部长,2009年1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物资供应部部长。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2、常务副总经理 王松苗先生,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 。1988年起,历任安徽省东关水泥厂粉磨车间副主任、厂团委书记、制成车间主任、总工办主任、制造一厂厂长;1999年4月起,历任安徽巢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安徽巢东集团公司副董事长;2004年4月起历任安徽海螺集团公司广东英德龙山公司副总经理、海螺集团公司广西抚绥海螺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3、副总经理 张东华先生,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工程师,1991年7月至2000年3月任安徽省维尼纶厂丝绸分厂副厂长、厂长,2000年3月至2002年12月任本公司有机分厂厂长,2002年12月至2008年6月任本公司电石分厂厂长,2008年6月至2009年7月任本公司水泥分公司经理,2009年7月任本公司生产安环部部长,2009年12月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安环部部长,2013年3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内蒙古蒙维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4、副总经理 许宏平先生,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00年3月起任本公司有机分厂副厂长,2009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 2015年7月25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5、副总经理 袁大兵先生,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1997年11月至2002年12月任安徽省维尼纶厂团委副书记,2002年12月至2005年7月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工作部副部长兼团委书记,2005年7月至2009年2月任本公司有机分厂副厂长,2009年2月至2014年2月任巢湖皖维金泉实业有限公司经理,2014年2月至2015年6月任本公司有机分厂厂长,2015年6月起任本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2017年7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兼任广西广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广西广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6、总会计师 吴霖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任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02年12月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2006年7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会计师,2013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7、董事会秘书:吴尚义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经济师,1996年3月至1997年11月任安徽省维尼纶厂团委副书记,1997年7月任本公司证券部副经理、经理,2006年7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8、副总工程师 余继轩先生,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2005年7月至2010年3月任本公司水泥分公司副经理,2010年3月任本公司烧成分厂厂长,2013年3月起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

9、总经理助理 许守清先生,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2009年4月起任本公司聚酯分厂厂长,2014年2月起兼任安徽皖维花山新材料有限公司经理,2014年9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

10、副总经济师 卢昌恒先生,男,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1998年起任本公司物资供应部副部长、部长,2009年3月起任本公司化工销售部部长,2010年3月起任本公司水泥销售部部长,2014年9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济师。

11、总经理助理 唐成宏先生,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7年8月起任本公司技术监督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2015年6月起任安徽皖维膜材料有限责任公司PVA膜分厂厂长,2017年7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17-034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七届一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5日在公司东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李明先生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选举李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