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17-053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1月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11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照上市公司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配股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发行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每10 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若以公司截至2017年9月30日总股本381,240,000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总计为不超过114,372,000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自配股股权登记日至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股份总数进行相应调整。最终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1)配股价格:以刊登发行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定价原则
①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③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充分权衡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之间的关系;
④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配售对象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董事会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取代销方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项目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为:
■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相对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存在不足,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相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配股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获配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配股方案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审批同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充分讨论后决定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同意公司按照上述预案发行股票。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就本次配股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议案》。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7年配股相关事宜议案》。
为保证本次配股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具体事宜,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转授权公司经营层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办理本次配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办理本次配股的申报事宜;
2、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配股实施时间、配股比例和数量、配股价格、配售起止日期、实际募集资金规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等相关事宜;
3、决定或聘请参与本次配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
4、签署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行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等,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各项文件;
5、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拟投入项目的前提下,对单个或多个募集资金用途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6、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配股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配股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安排等相关具体事项做出修订和调整;
7、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与相关专户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相关协议;
8、在本次配股完成后,根据配股实施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核准、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9、在本次配股完成后,办理本次配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上市等相关事宜;
10、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配股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本次配股方案作相应调整;
11、若发生因控股股东不履行认购配股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或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等原因导致本次配股无法实施,授权董事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12、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配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时,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酌情决定配股发行计划延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3、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与本次配股发行有关的事宜。
14、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配股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2017年配股事项提供服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配股公开发行需要,公司需聘请相关中介机构为本次配股有关事项提供保荐、承销、法律、审计服务,拟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为法律服务机构。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各中介机构的工作量及实际进展情况确定服务价格。
(十二)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智刚先生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王朝晖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近日向公司提交了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辞呈。另,经股东天津中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推荐杨智刚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17年12月4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17-054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11月1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由监事会主席盛起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照上市公司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配股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每10 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若以公司截至2017年9月30日总股本381,240,000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总计为不超过114,372,000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自配股股权登记日至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股份总数进行相应调整。最终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由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1)配股价格:以刊登发行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定价原则
①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③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充分权衡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之间的关系;
④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配售对象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董事会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取代销方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项目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为:
■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相对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存在不足,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相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配股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获配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配股方案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审批同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充分讨论后决定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同意公司按照上述预案发行股票。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就本次配股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议案》。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阎丛笑女士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盛起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近日向公司提交了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天津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的辞呈。另,经股东天津中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公司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推荐阎丛笑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86证券简称:银宝山新公告编号:2017-055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证监会颁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发行股票涉及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作出了相应的承诺。
现将公司就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配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主要假设条件及测算说明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配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配股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配股方案于2018年3月底实施完成,该时间仅为假设用于测算相关数据,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显示,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04.3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358.86万元。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28.53%和-49.24%,考虑公司业绩季节波动因素,假设公司2017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30%和40%,即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6,933.03万元、5,015.32万元。(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假设2018年度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7年分别:上涨10%、持平、下降10%;
(5)假设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00亿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及漏配金额);
(6)假设本次配股股份登记日的所有股东均参与此次配售,且本次配售数量占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则本次配股发行股份数量为114,372,000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495,612,000股;
(7)假设公司2016年年度现金分红于2017年6月实施后,2017年不再进行权益分配,2017年年度现金分红政策与2016年度一致,于2018年6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即若不实施配股,则共计派发6,481,080.00元;若实施配股,则共计派发8,425,404.00元(假设配股方案于2018年3月底实施完成,权益分配于2018年6月进行);
(8)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影响;
(9)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不考虑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利润分配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影响;
(10)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后期末总股本和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注:1、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当期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2、假设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指标时假定2018年、2017年平均股价与2016年一致,公司不存在发行优先股等情形;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二、对于本次配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这段期间股东回报主要还是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2018年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存在下降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配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公司选择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作为中国模具行业的“大型精密注塑模具重点骨干企业”,公司坚持以模具为龙头,以汽车模具为核心,带动公司产业链发展,以期形成集成效益的产业发展思路,以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为公司发展的推动力,推动公司模具制造“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和国际化”及结构件生产“高端化和自动化”,把公司打造成为世界一流的模具+结构件一体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的资金用于横沥工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通过横沥工业园建设,营造更优越的工作环境吸引更多具有专业技术的熟练工人;注重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引进与改良,提高劳动生产率与产品质量,全面提升从产品开发、生产到销售一体化控制的能力,实现整个业务链运转的畅通。通过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抵御风险能力。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解决产能瓶颈问题,提升生产产量,满足客户增长的需求,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和品牌影响力,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而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综上,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技术储备,提升公司未来的技术研发能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与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下一步发展战略的顺利推进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横沥工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是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本次募集资金将解决公司的产能瓶颈,提升公司生产效益,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满足公司现有业务整体战略发展的需要。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在人员储备方面,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构建了完善的人才培养与储备体系。自创立之初公司就十分注重人才的内部培养,通过合理的待遇、良好的机制和企业文化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和研发人才加盟。公司管理团队大多数拥有十年以上行业经验,团队稳定,忠诚度高,且对行业发展方向有敏锐的把握能力。公司生产条线员工技术过硬,实际操作能力突出。
在技术储备方面,公司一贯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在行业内具有技术优势。公司历经二十多年模具行业积淀,先后荣获十余项国家级精模奖。公司拥有模具产品设计和制造的多项核心技术,这些技术处于大批量生产阶段。
在市场储备方面,近五年全球模具行业一直稳步上升阶段。2010年,全球模具市场规模为860亿美元,至2015年,这一数值达1,077亿美元,年复合增长4.60%,模具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市场空间广大。此外,公司具有客户资源优势,能够获得稳步增长的订单。
五、公司应对本次配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公司为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增强公司主营业务整体竞争力
作为中国模具行业的“大型精密注塑模具重点骨干企业”,公司坚持深耕模具行业,以模具为龙头,以汽车模具为核心,带动公司产业链发展,以期形成集成效益的产业发展思路,以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为公司发展的推动力,推动公司模具制造“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和国际化”及结构件生产“高端化和自动化”,把公司打造成为具备全球供应能力的中国大型精密注塑模具供应商及面向通信、电子和汽车行业提供集成化制造服务的优秀供应商。
2、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权利能够得以充分行使;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科学、高效的进行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横沥工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项目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增加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4、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8亿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外,募集资金将用于横沥工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未来将加强资金管理,努力提高该部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募投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的监管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合法使用。
5、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公开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切实履行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配股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的说明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的利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17-056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事项,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自查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采取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
最近五年,公司未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监管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
二、最近五年被交易所处罚或采取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
最近五年,公司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86证券简称:银宝山新公告编号:2017-057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1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朝晖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朝晖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职务。王朝晖先生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1月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2017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杨智刚先生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一致审核通过,同意提名杨智刚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6日
附:杨智刚先生简历
杨志刚,男,1972年1月出生,浙江大学MBA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
1994年至2000年杭州市信托投资公司;
2000年至2003年中信证券;
2003年至2007年闽发证券杭州营业部副总经理;
2007年至2012年东方资产杭州办事处历任经理、高级经理;
2012年至2014年东方资产南京办事处助理总经理;
2014年至2016年东方资产杭州办事处助理总经理;
2016年至今任东方邦信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杨智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86证券简称:银宝山新公告编号:2017-058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11月8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盛起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盛起明先生由于个人工作调整的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天津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盛起明先生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1月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2017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阎丛笑女士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议案》。经公司监事会一致审核通过,同意提名阎丛笑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1月16日
附:阎丛笑女士简历
阎丛笑,女,1968年12月生,大学本科,毕业于内蒙古大学,经济师,现为天津中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经理、支部书记。
自1992年于中国银行赤峰分行就职,2005年9月至2007年12月期间,担任中国银行赤峰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分管公司业务、个人金融板块;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 担任中国银行包头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分管公司业务板块;2008年12月至2016年2月担任中国银行赤峰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先后分管公司业务、财务管理、信息科技、运营控制、风险管理等部门;2016年2月至2017年6月担任中国银行赤峰分行行长、党委书记。
多年的金融从业背景,拥有较强的金融理论知识和实战经验。
阎丛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86证券简称:银宝山新公告编号:2017-059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说明。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12月4日(星期一)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3日至2017年12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3日下午15:00至2017年12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27日(星期一)。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1月27日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7年配股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
2.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2.4配股价格及定价原则
2.5配售对象
2.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2.7发行时间
2.8承销方式
2.9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
2.10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2.11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3、《关于公司2017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7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7年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7年配股相关事宜议案》
10、《关于选举杨智刚先生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阎丛笑女士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议案》
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2需要进行逐项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于2017年11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17年12月1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7年12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罗租社区建兴路5号,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18108 传真:0755-29488804
1.应当说明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2.说明会议联系方式(包括会务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和出席会议是否存在相关费用等情况。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罗租社区建兴路5号,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奇
电话:0755-27642925
传真:0755-29488804
电子邮箱:public@basismold.com
邮编:518108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86
2. 投票简称:银宝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17-060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7 年9月30日止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5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3,178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72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40,681,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305,220.77元,募集资金净额299,376,379.23元。
截止2015年12月18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5]00128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17 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大型复杂精密模具关键技术及工艺研发项目
大型复杂精密模具关键技术及工艺研发项目中的子项目热流道系统研发项目,原本由银宝山新公司组织实施,为进一步提升热流道系统研发能力,提升热流道产品市场竞争力,银宝山新公司引进了热流道方面核心技术人才孟庆春先生,负责热流道系统研发项目。银宝山新公司与孟庆春先生合资成立深圳市博慧热流道科技有限公司,热流道系统研发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该公司。
变更前后,大型复杂精密模具关键技术及工艺研发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未发生变化,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该决议经银宝山新公司2016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于2016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
(2)精密模具自动化专线及精密结构件生产项目
原“精密模具自动化专线及精密结构件生产项目”预算中的402 万元由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政府补助形式提供,用于该生产项目,款项已于2013 年12 月27 日收到。本次变更议案经银宝山新2016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2016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
原“精密模具自动化专线及精密结构件生产项目”报告编制于2011年,而目前相关产业的加工制造设备在功能、加工效率和精度方面大为提高,若按募投报告原设备清单投入,将无法满足当前及今后产品精度、生产效率及市场的要求。为满足当前市场对模具高精度、高生产效率的要求,需要对原募投项目中部分生产设备购置计划重新调整。本次调整设备购置计划后,需投入募集资金2,885.00万元,除此之外,募投项目整体投资金额、建设内容、项目选址、项目实施计划等均与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内容保持不变,不会对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未改变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议案经银宝山新2016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于2016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闲置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2016年4月5日,公司对外公告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2016年4月25日,公司对外公告了《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6年8月19日,公司对外公告了《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年3月31日,公司对外公告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17年8月17日,公司对外公告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核对相符,不存在差异。
(六)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1、大型复杂精密模具扩产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为铺底流动资金,铺底流动资金自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后陆续投入,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项目尚处于达产期,因此铺底流动资金仍有部分结余。
2、精密模具自动化专线及精密结构件生产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分为两部分,一为部分设备已经到位但仅支付前期款项,余款待付;二为铺底流动资金,铺底流动资金自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后陆续投入,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项目尚处于达产初期,因此铺底流动资金仍有部分结余。
3、大型复杂精密模具关键技术及工艺研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为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整体运营情况及市场需求,以最少的投入达到了最高的效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少量项目建设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大型复杂精密模具关键技术及工艺研发项目:三个子项目中模具设计智能化项目以及检测中心技术升级项目,通过购置先进设备和软件,提升公司研发实力,提高公司产品开发、设计、检测等的技术服务能力,提升公司的客户服务能力和市场形象,整体上促进公司竞争能力的提高。二个子项目均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三) 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大型复杂精密模具关键技术及工艺研发项目:三个子项目中模具设计智能化项目以及检测中心技术升级项目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热流道系统研发项目主要用于替代外购,将外购转为自制降低采购成本,由于部分客户要求使用指定的热流道品牌等原因,未能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6日
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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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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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注1、大型复杂精密模具扩产项目:公司首发《招股说明书》披露了项目在建成1.5年后达产,预计了达产后每年实现的效益额,但未披露项目达产前预计可实现的效益情况。该项目于2016年5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正逐步实现达产,期间有相应的效益产生。
注2、精密模具自动化专线及精密结构件生产项目:公司首发《招股说明书》披露了项目在建成1.5年后达产,预计了达产后每年实现的效益额,但未披露项目达产前预计可实现的效益情况。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有效利用募投项目生产设备,部分设备已能进行生产,提前产生效益。
注3、大型复杂精密模具关键技术及工艺研发项目:三个子项目中模具设计智能化项目以及检测中心技术升级项目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热流道系统研发项目主要用于替代外购,将外购转为自制降低采购成本,由于部分客户要求使用指定的热流道品牌等原因,未能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