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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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7-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7-072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发布了《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0),因公司本次购买资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10日起停牌不超过30日。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与有关各方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本次重组方案的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协商与论证,积极推进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因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2017-07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1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香江控股办公楼会议中心五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翟美卿女士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 独立董事王咏梅女士、谢家伟女士因出差在外,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洁和罗超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熊洁律师和罗超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