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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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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2017-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2017-05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2017年11月16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与北京民生创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辉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账面价值24亿元。

●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

●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方介绍

创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 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融慧园6号楼4-61,由民生(林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民生(林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民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置业”)持有100%股权。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定民生置业为本公司关联企业。因此,本公司与创辉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17年6月末,创辉公司资产总额253.66万元,资产净额253.4万元;2017年半年度,创辉公司实现报表口径主营业务收入3.83万元,实现净利润3.71万元。

二、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审核批准了关于本公司拟与创辉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本公司向创辉公司转让账面价值24亿元的债权。

2017年7月11日,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批准了民生置业2017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预算额度为人民币5.2亿元。累计本项议案交易金额人民币24亿元后,民生置业及其成员企业与本公司的交易总额为人民币29.2亿元,占本公司最近经审计资本净额比例为0.69%,占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87%,属于一般关联交易,由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批准。

2017年11月16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审核批准了上述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审核批准了关于本公司拟与创辉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本公司拟与创辉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向创辉公司转让账面价值24亿元的债权。债权基本情况如下:

债权系指上海仲裁委员会(2014)沪仲案字第0235号《调解书》项下本公司全部债权

申请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被申请人: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

债权金额:人民币24亿元

调解书签订日期:2014年3月4日

债权发生原因:依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的仲裁约定,上海仲裁委员会予以准许

定价政策说明:按债权账面价值转让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创辉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郑海泉、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以及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相关法规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