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79 证券简称:新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5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实施情况及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变更前:人民币159,400,000.00元。
变更后:人民币162,270,000.00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7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10月25日止,公司已收到89名激励对象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870,000元,全部以货币出资。截至2017年10月25日止,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62,270,000.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162,270,000.00元。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287万股,已于2017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份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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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其他未涉及处均按照原章程规定不变。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注册资本增加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章程》(2017年11月)。
特此公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