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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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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7-097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17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收到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世平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红岭控股有限公司的通知,其于2017年11月10日-2017年11月16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票合计2,72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周世平先生与红岭控股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关系情况说明

红岭控股有限公司为周世平先生控制的公司,其股权关系如下:

(注:周世平、胡玉芳为夫妻关系)

二、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前,周世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岭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1,434,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6%。

本次增持后,周世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岭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156,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7%。其中,周世平先生通过普通证券账户直接持有52,077,9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29%;通过信用账户融资融券的方式持有 1,232,2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通过信托计划的方式持有 8,456,3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3%。红岭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2,389,9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

三、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未来周世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周世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岭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周世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红岭控股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7-098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周世平先生通知,其质押的本公司747万股股票已提前解除质押,该股份于2016年7月13日开始质押,质权人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目前相关质押解除手续已办理完成。此次解除质押的747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7%。

截至本公告日,周世平先生个人所持公司股份(含普通账户、融资融券账户)53,310,21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74%,其累计质押公司股票共计41,190,100股,占其个人所持公司股份(含普通账户、融资融券账户)比例为77.2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26%。

二、备查文件

股份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7-099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资产出售)

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元达”)于2017年5月5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关联方福建三元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元达控股”)出售与通讯相关的业务、资产和负债(特定资产负债除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根据经以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及方案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积极展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前已经完成的事项

1、2017年5月9日,三元达与三元达控股签署了《资产交割协议》,确认以2017年5月9日为基准日进行标的资产的交割,并共同确认自交割基准日起,三元达不再享有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再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或责任,与标的资产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由三元达控股享有或承担。自2017年5月9日起,标的资产中的各项资产已实际交付三元达控股实际占有和控制。 2、根据《资产出售协议》,三元达控股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支付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60%即人民币2,457万元,三元达控股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以现金方式向三元达支付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40%即人民币1,638万元。截至2017年5月23日,三元达控股已支付资产转让价款3,995万元,加上此前于2017年3月17日支付的资产转让定金100万元,标的资产的对价已经全部支付完毕。

3、2017年5月8日,交易标的福建三元达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4、2017年5月10日,交易标的三元达(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5、2017年6月23日,交易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了过渡期间的补充审计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6、2017年6月26日,交易标的房屋建筑物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7、截至本公告日,交易标的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8、2017年8月8日,交易标的北京捷运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9、2017年10月17日,交易标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10、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部分车辆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后续尚需完成的事项

1、交易双方将继续完成剩余车辆、注册商标的变更登记手续。

2、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与三元达控股签署了相关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三元达控股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并及时、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