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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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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17-1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网站(www.igwfmc.com)发布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867号文准予募集的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称“本基金”)于2015年7月16日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7年11月22日起,至2017年12月22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17 年12月25日

4、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会议公证机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公证机构: 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09号湘西大厦6层

收件人: 甄真

邮政编码: 100032

公证处联系电话:010-66216866

基金管理人咨询电话:400-8888-668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终止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称“《议案》”)及其说明,《议案》及说明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11月22日,即在2017年11月22日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方式仅限于书面纸质表决。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gwfmc.com)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公证机构认可的相关业务专用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其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五、授权”中所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受托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于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内(自2017年11月22日起,至2017年12月22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公证机构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授权

个人投资者授权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被代理的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机构投资者授权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提供被代理的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规则如下:

(1)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寄送表决票者,若各表决票之意思相同时,则视为同一表决票;表决之意思相异时,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列明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2)如表决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该表决票无效,并且不视为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已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亦不计入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之内。

1)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在表决票上签字及未附个人或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2)通过委托代理人表决的,未同时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3)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

4)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址的。

(3)如表决票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其他要素符合会议公告规定者,该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1)对同一议案表决超过一项意见或未表示意见的;

2)表决票“表决意见”一栏有涂改的、模糊不清或矛盾的;

3)表决票污染或破损,并且无法辨认其表决意见的。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或委托授权代表出具有效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总数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终止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依法将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606

网址:http://www.igwfmc.com

2、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联系电话:95551

3、公证机构: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09号湘西大厦6层

收件人: 甄真

邮政编码: 100032

公证处联系电话:010-66216866

4、见证律师: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联系电话: 021-31358666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邮寄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igwfmc.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400-8888-606咨询。

3、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在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4、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将于2017年11月22日当日起暂停申购业务。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通过了《议案》,则本基金将直接进入清算程序不再恢复申购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流动性风险。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未通过了《议案》,则本基金申购业务恢复事宜,敬请关注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5、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将在计票日当日起停牌并暂停赎回业务。如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了《议案》,则本基金将不再复牌和恢复赎回业务;如大会决议未获通过,本基金复牌、恢复赎回业务的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6、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

附件一:《关于终止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其说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三: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7日

附件一:关于终止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终止《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终止的具体方案和程序可参见附件《关于终止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7日

附件:关于终止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7月16日成立,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的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的托管人。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提议终止《基金合同》,具体方案如下:

一、方案要点

1、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的基金运作

在通过《关于终止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运作方式进行运作。

基金管理人可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具体规定详见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基金财产清算

(1)通过《关于终止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决议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暂停或停止接受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

(3)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发布基金财产清算公告,本基金进入清算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根据基金财产的情况确定清算期限;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评估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应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本基金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3、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后,《基金合同》终止。

4、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的相关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完毕后将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基金合同终止。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申请办理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终止上市等事宜。

二、终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1、法律方面

《基金合同》约定,终止《基金合同》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终止《基金合同》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属于特别决议,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后,决议即可生效。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技术运作方面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已就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三、终止《基金合同》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1、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提议终止《基金合同》并设计具体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相关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基金合同》终止的方案和程序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果议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基金管理人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终止《基金合同》的方案议案。

2、持有人集中赎回基金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在本基金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及《关于终止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告后,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选择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之前,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但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或可以暂停赎回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同时,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

在全部基金份额均被赎回的情形下,本基金仍将在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财产清算程序。同时,由于所有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因此即使是在待分配财产为零的情形下,也不会出现基金资产不足以支付清算费用的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网站:www.igwfmc.com

附件二: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出席于2017年[ ]月[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

若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开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基金账户卡号: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委托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2017年 月 日

说明:

1、页末签字栏中委托人为机构的应当于名称后加盖公章,个人则为本人签字。

2、以上授权是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所做授权。

3、其他签字栏请视情形选择填写,凡适合的栏目均请准确完整填写。

4、持有人多次授权,且能够区分先后次序的,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持有人多次授权,无法区分授权次序的,视为同意其授权的机构之一为受托人。

5、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景顺长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基金账户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为受托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请填写:

受托人的姓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2017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以上表决意见是持有人或其受托人就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做出的表决意见。

3、表决票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表决意愿无法判断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份额数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4、本表决票可从相关网站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信银行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7年11月17日起新增委托中信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信银行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中信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86)。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010-89937369

传真:010- 85230049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二、通过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中信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中信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中信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手续费),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中信银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中信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中信银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17年11月17日起在中信银行开通上述基金与已在中信银行开通代销和转换业务的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中信银行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相关说明

若今后中信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中信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安财富”)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17年11月17日起新增委托济安财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济安财富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济安财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A级)/260202(B级))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5)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6)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

(7)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8)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5);

(9)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61001,C类261101);

(10)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60116);

(11) 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261002,C类261102);

(12)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2001);

(13) 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63001);

(14)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7);

(15)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20);

(16) 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181,C类000182);

(17)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42);

(18)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252,C类000253);

(19)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11);

(20)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380(A级)/000381(B级));

(21)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8);

(22)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1);

(23)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32);

(24)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65);

(25)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86);

(26)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88);

(27)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72);

(28)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78);

(29)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79);

(30)景顺长城中证TMT 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1361);

(31)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1455);

(32)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50);

(33)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35);

(34)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701,B类:000707);

(35)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2065,C类002066);

(36)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75);

(37)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44);

(38)景顺长城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74);

(39) 景顺长城景盈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2796,C类002797);

(40) 景顺长城景盈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2842,C类002843);

(41) 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2792,C类002793);

(42)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315);

(43) 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318);

(44)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476)。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

法定代表人: 杨健

联系人: 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二、通过济安财富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济安财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济安财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级(基金代码:260202)、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B级(基金代码:000381)、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65)、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50)、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701, B类:000707)及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315)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318)暂未通过济安财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济安财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手续费),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济安财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济安财富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济安财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17年11月17日起在济安财富开通上述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2001)、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65)、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50)及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315)暂未开通转换业务,景顺长城中证500行业中性低波动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318)暂未通过济安财富开通转换业务。

注: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已开通同一基金A/C类基金份额间的相互转换业务,其他同一基金的不同类别/级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济安财富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相关说明

若今后济安财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济安财富最新规定为准。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安财富”)协商一致,自2017年11月17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济安财富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活动时间、优惠费率以济安财富的规定为准。相关优惠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景顺长城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4)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5)景顺长城精选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6)景顺长城公司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

(7)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8)景顺长城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5);

(9)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261001);

(10)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260116);

(11)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261002);

(12)景顺长城大中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2001);

(13) 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63001);

(14)景顺长城支柱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7);

(15)景顺长城品质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020);

(16)景顺长城四季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 000181);

(17)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42);

(18)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252);

(19)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311);

(20)景顺长城成长之星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8);

(21)景顺长城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11);

(22)景顺长城优势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32);

(23)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465);

(24)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86);

(25)景顺长城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88);

(26)景顺长城中国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72);

(27)景顺长城量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78);

(28)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79);

(29)景顺长城中证TMT 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1361);

(30)景顺长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1455);

(31)景顺长城改革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35);

(32)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50);

(33)景顺长城景盛双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065);

(34)景顺长城环保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75);

(35)景顺长城低碳科技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44);

(36)景顺长城量化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74);

(37)景顺长城景盈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796);

(38)景顺长城景盈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 002842);

(39)景顺长城顺益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792);

(40)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476)。

注:景顺长城鑫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未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济安财富一次性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享有费率折扣优惠。活动截止时间另行公告。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济安财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一次性申购手续费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

2、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上述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此次公告的优惠活动内容或业务规则如与之前公告信息不同,请以本次公告信息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事宜,敬请投资者留意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信银行“智能投顾产品组合基金”

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7年11月17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信银行开展的“智能投顾产品组合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活动时间、优惠费率以中信银行的规定为准。相关优惠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86);

(2)景顺长城沪港深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79)。

二、优惠活动内容

(1)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中信银行“智能投顾产品组合”一次性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享有费率1折优惠。

(2)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中信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申购手续费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上述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此次公告的优惠活动内容或业务规则如与之前公告信息不同,请以本次公告信息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事宜,敬请投资者留意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