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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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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17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7-054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1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楼8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5人,董事刘军先生、兰旭先生、杜寅午先生、陈钢先生因公出差;独立董事丁宝山先生、张康宁先生因公务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张帆先生出席;公司高管谭晋隆先生、刘联涛先生、许瑞斌先生、王树花女士、王吉先生、李弘宇先生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和议案3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数的2/3以上通过。本次议案的所有决议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

律师:鄯颖、徐涛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8日

股票代码:600617 900913 股票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编号:2017-055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1月17日,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西田森集团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森物流”)的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田森物流将持有公司的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7%)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该次质押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了申报手续,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止。

截止本公告日,田森物流共持有公司164,868,4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20%;已质押股份154,868,4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28%。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