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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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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1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安信 公告编号:2017-059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17年1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

同意公司名称由“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证券简称由“国投安信”变更为“国投资本”(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简称为准),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变更名称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公司变更证券简称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2、《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范围包含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29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安信 公告编号:2017-060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对公司名称、证券简称进行变更。

1、变更后的中文公司名称: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变更后的英文公司名称:SDIC Capital Co., Ltd

3、变更后的中文证券简称:国投资本

●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11月16日,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审议通过了《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名称由“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名称为准),证券简称由“国投安信”变更为“国投资本”(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简称为准),证券代码保持不变。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变更名称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理由

2017年1月,公司完成收购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后,主营业务及发展战略发生重大调整。公司主营业务由以证券业为主转变为覆盖证券、信托、基金、期货、资管、保险等多领域的综合性金融控股平台。公司发展战略是:打造国内一流和最具竞争力的央企上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公司将继续努力做优做强现有金融业务,创品牌、增效益,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不断拓展新业务,以新设或收购等方式争取新的金融牌照,投资其他金融相关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而现有“国投安信”名称难以体现公司作为金融控股平台的战略定位及行业特征,公司更名为“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更利于辨识公司的行业特征和属性,反映公司战略定位,提高市场认知度和影响力。且目前在上市公司中,同行多冠以“资本”名号。

目前公司已取得上海市工商局关于“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公司变更名称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公司变更证券简称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公司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及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安信 公告编号:2017-061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通过了《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鉴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发生了变化,需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内容;二是为打造上市金融控股平台品牌,建设最具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一流金融控股公司,公司拟将名称变更为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三是删除了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的限制性规定。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章程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61证券简称:国投安信 公告编号:2017-062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4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国投金融大厦5层505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4日

至2017年1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见2017年11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全部议案文本将于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17年12月1日16: 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传真:010-83325148),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12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5、登记地点: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国投金融大厦19层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10-83325163;传真:010-83325148;邮编:100034)。

提请各位参会股东,在股东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系电话,方便会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出席现场会议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安信 公告编号:2017-063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披露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7年付息公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于2016年11月28日发行的安信证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6安信债,债券代码:114073,将于2017年11月28日支付2016年11月28日至2017年11月27日期间的利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27日,付息日为2017年11月28日。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7年付息公告》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