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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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实施结果的公告

2017-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17-052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保平先生于2017 年5月24日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自2017年5月24日起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择机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1,000万股,并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一年内不减持该部分股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保平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总计增持公司股份1,000万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8%。

2017年11月17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李保平先生的通知,李保平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票。截至2017年11月17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的主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保平先生。

2、本次增持前,李保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4%;控股股东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河矿业”)持有公司股份41,400万股,占其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4.5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保平先生与控股股东合并持有公司43,200万股,占公司现有已发行总股份的46.46%。本次增持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保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50,100万股(限售流通股为48,6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89%。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保平先生承诺未来6个月内(自2017年5月 24日起算,以下简称“增持期间”),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有关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进展相关情况: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25日、2017年5月26日、2017年8月25日、2017年10月20日披露的临2017-123号、2017-028号、2017-032号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及结果

增持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保平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1,000万股份,占其时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8%,无其他一致行动人参与增持,未超过增持计划的增持总数。

截至增持完毕,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保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00万股,占公司现有已发行总股份的2.23%;控股股东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45,578,947股,占公司现有已发行总股份的43.5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保平先生与控股股东合并持有公司股份573,578,947股,占公司现有已发行总股份的45.75%,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保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64,257.8947万股(限售流通股为61,757.8947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27%。

四、律师事务所核查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一)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增持计划及其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有关规定;

(三)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交所的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四)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的情形,增持人可以直接向上交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增持的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五、实际控制人李保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六、报备文件

1、《关于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