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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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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7-225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4日发出,于2017年1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廖光文董事、沈琳董事、葛勇董事因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为了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交所主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实施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已就拟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核查了具体持有人名单并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公司将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在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7年第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廖光文董事、沈琳董事、葛勇董事因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办理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购买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分期及首期发行规模的议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2017-170号公告),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可以选择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明确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分期及首期发行规模的方案,具体如下:

本次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26亿元(含26亿元),拟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16亿元),可附超额配售权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行;剩余债券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本次确定公司债券分期及首期发行规模已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尚待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及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详见公司2017-226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见公司2017-227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福州泰禾鸿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鸿运”)通过收购已取得上海金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闵”)100%股权,上海金闵合法持有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海泉路 555 号的海湾旅游区 816 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为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泰禾鸿运拟与上海奉贤海湾旅游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相关协议,将向上海奉贤海湾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捐赠1亿元资金。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框架协议范围内办理相关捐赠事宜。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12月6日召开2017年第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7-226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及延长担保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苏州锦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润置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为江苏东恒海鑫置业有限公司的收购主体。

为了加快目标项目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项目运营的投资需求,锦润置业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锦润置业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350,000万元,担保期限五年。

2、福建泰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泰维”)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3,288.00万美元,厦门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60%,汇明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

为了加快目标项目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项目运营的投资需求,福建泰维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福建泰维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0万元,担保期限六年。福建泰维另一股东汇明昇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差额补足义务的议案》(详见公司2017-130号公告),公司同意为安徽省文一投资控股集团庐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阳置业”)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按51%权益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三年。现因庐阳置业拟与金融机构继续合作,公司同意将上述担保额度延期一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庐阳置业担保余额为28,050万元。

4、江苏泰禾锦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城置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锦城置业于2017年9月14日受让了江苏沃得宝华休闲度假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为了加快目标项目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项目运营的投资需求,锦城置业拟与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公司同意为锦城置业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27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三年。

5、郑州泰禾运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泰禾运成”)系公司下属公司郑州泰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为满足运营资金需求,郑州泰禾运成拟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合作,公司同意为郑州泰禾运成与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0万元,担保期限两年。

6、张家口泰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口泰禾”)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张家口泰禾于2016年12月14日受让了张家口崇礼区亚龙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0%股权。

为了加快目标项目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项目运营的投资需求,张家口泰禾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张家口泰禾向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针对张家口崇礼区亚龙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并购贷款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担保期限三年。

7、福州新海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新海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为了加快目标项目的建设进度,满足下一步项目运营的投资需求,福州新海岸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福州新海岸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160,000万元,担保期限三年。

8、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为了满足下一步公司项目运营的投资需求,福州泰禾拟与金融机构合作,公司同意为福州泰禾与金融机构合作中涉及的全部负债和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追加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90,000万元,担保期限三年,本次新增担保额度用于福州泰禾收购福建中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产生的并购贷款。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苏州锦润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西环路3068号(3号楼111-32室)

法定代表人:王树栋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6月9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装饰装潢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企业管理咨询。

股权结构:公司下属公司苏州泰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状况:

截止2017年9月30日,锦润置业总资产为495,017.05万元,净资产为-0.18万元,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2、福建泰维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龙海市隆教乡白塘村

法定代表人:朱进康

注册资本:3,288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6年8月1日

经营范围:在龙海市隆教乡白塘村从事白塘湾国际旅游度假城一期项目的酒店、旅游综合开发经营及配套设施建设;在龙海市隆教乡新厝村从事白塘湾国际旅游度假城一期项目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物业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下属公司厦门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60%、汇明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

经营状况:

截止2017年9月30日,福建泰维总资产为174,540.14万元,净资产为4,556.32万元,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3、安徽省文一投资控股集团庐阳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路88号明发商业广场A1区1栋、2栋2-508

法定代表人:韦继松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1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下属公司武汉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0%、安徽瑞泰置业有限公司持股60%。

经营状况:

截止2017年9月30日,庐阳置业总资产为252,983.00万元,净资产为-445.38万元,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4、江苏泰禾锦城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句容市茅山管委会大茅路南侧01幢

法定代表人:朱兵站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8月17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停车场管理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下属公司南京泰禾鸿运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状况:

截止2017年9月30日,锦城置业总资产为162,453.93万元,净资产为-115.12万元,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5、郑州泰禾运成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3号美盛中心写字楼21层2108号

法定代表人:肖浩燃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2月27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批发零售:建筑材料;室内外设计;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与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以上范围经营范围凭有效资质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人才中介服务(凭有效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及有效期限经营);酒店管理。

股权结构:公司下属公司郑州泰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状况:

截止2017年9月30日,郑州泰禾运成总资产为16,298.00万元,净资产为0万元,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6、张家口泰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西湾子镇商贸新区日韩风情街7#楼11.12一层、二层四层商铺

法定代表人:余敦成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批发、代购代销;室内外设计、装饰装修;建筑、市政绿化、园林景观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园林绿化工程技术;企业管理、企业营销、酒店管理;财务信息咨询。

股权结构:公司下属公司北京泰禾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7、福州新海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三角埕18号

法定代表人:黄晓青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2月18日

经营范围:旅游开发,公园的开发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文化活动策划服务,文化传播策划,动漫设计,会展服务,对休闲产业、旅游业、工业、贸易业、会展业的投资,旅游用品及工艺美术品、百货的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下属公司杭州福地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状况:

截止2017年9月30日,福州新海岸总资产为55,449.12万元,净资产为32,091.26万元,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8、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教学楼七层

法定代表人:郑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7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批发、代购代销;室内外设计、装饰装修;建筑、市政绿化、园林景观的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园林绿化工程技术、室内设计、劳务信息、企业管理、企业营销、人力资源信息、酒店管理、财务信息的咨询。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1、 借款人:苏州锦润置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350,000万元

担保期限:五年

2、借款人:福建泰维置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

担保期限:六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借款人:安徽省文一投资控股集团庐阳置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

担保期限:原三年,延期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借款人:江苏泰禾锦城置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27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借款人:郑州泰禾运成置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两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借款人:张家口泰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7、借款人:福州新海岸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16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8、借款人: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追加不超过9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及延长担保期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被担保公司所开发、收购项目前景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拟提供担保的下属公司所开发、并购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封和平先生、蒋杰宏先生和郑新芝先生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为下属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进行融资及延长担保期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下属公司融资需求,有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下属公司所开发、并购项目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7,761,51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357.41%。其中,对参股公司实际担保227,500万元人民币,其余均为对下属控股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7-227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1、公司下属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泰禾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泰禾置业”)拟与济南东拓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拓置业”)签署《关于济南涵玉翠岭三区项目之委托建设合作协议》,济南泰禾置业接受东拓置业委托就济南涵玉翠岭三区项目提供项目代建服务。根据协议约定,济南泰禾置业需为项目开发建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9,200万元无息建设资金。

2、公司下属公司郑州泰禾兴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兴通置业”)拟与郑州轩龙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龙置业”)签署《关于郑州南二环项目之委托建设及销售管理服务协议》,泰禾兴通置业接受轩龙置业委托就郑州南二环项目提供建设及销售管理服务。根据协议约定,泰禾兴通置业需为项目开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建设资金,轩龙置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上述借款利息。

3、公司及下属公司福州泰禾丽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丽创”)与上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坤安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坤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安置业”)、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顾村项目之合作框架协议》,泰禾丽创接受坤安置业委托就上海宝山区顾村项目提供开发与销售等方面的管理、技术服务。根据协议约定,泰禾丽创需向坤安置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0,500万元借款专款专用于顾村项目的开发建设。坤安置业按年利率8%支付上述借款利息。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济南东拓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3401室

法定代表人:刘金辉

注册资本:14,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5年2月27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建筑材料的销售。

股权结构: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东拓置业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2、郑州轩龙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与腾飞路交叉口南300米御景上院二楼206号

法定代表人:肖浩燃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9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

股权结构:河南盛科御景置业有限公司持股57%、郑州盛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河南凯億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郑州浩晨置业有限公司持股3%。

轩龙置业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3、上海坤安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顾北东路365号A区580

法定代表人:张红海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6月14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

股权结构:坤安投资持股100%。

坤安置业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东拓置业、轩龙置业、坤安置业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 风险控制措施

为促进房地产项目合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按协议约定为代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专款专项用于指定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公司拟财务资助的项目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且委托公司下属公司为其房地产项目提供代建管理服务,整体风险可控,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可以得到有效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下属公司接受东拓置业、轩龙置业、坤安置业委托为指定项目提供代建、管理与“泰禾”品牌使用等服务,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下属公司按协议约定为东拓置业、轩龙置业、坤安置业提供财务资助专款专用于指定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推进项目的顺利开发经营,更好地保证公司利益实现,且资助对象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

五、上市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封和平先生、蒋杰宏先生和郑新芝先生就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促进房地产项目合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下属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向东拓置业、轩龙置业、坤安置业提供财务资助专款专用于指定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公司拟财务资助的项目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且委托公司下属公司为其房地产项目提供代建管理服务,整体风险可控;东拓置业、坤安置业控股股东均为国有控股企业,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可以得到有效保证。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财务资助的情形,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2017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966,177.92万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情况。

八、其他事项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下列期间: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7-228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4日发出,于2017年11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丁毓琨监事长、刘枫监事、李卫东监事均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因此均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 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将《公司 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17年第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7-229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第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6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12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下午3:00至2017年12月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3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2号楼30层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及延长担保期限的议案》;

4、审议《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已获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11月21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12月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

2、登记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2号楼29层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拟出席会议的外地股东也可将上述材料邮寄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2号楼29层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夏亮、黄汉杰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31557/87731800

邮编:350011

七、授权委托书(附件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732”,投票简称为“泰禾投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1的编码为1.00,议案2的编码为2.00,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注:请对每一审议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审议事项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签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七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