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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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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7-137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由董事长曹立明先生召集,并于2017年11月20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曹立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人事任免的议案》。

公司同意委派庞国栋先生担任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汇金”)董事长职务,免去其总经理职务;委派刘新林先生担任恒泰汇金董事职务;免去刘建华先生恒泰汇金董事长职务,保留其董事职务;免去曹立明先生恒泰汇金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同意对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增加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席位。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同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7-138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中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高新技术产业、公用事业、环保业、物流业、能源、建材、建筑行业、文教体育卫生行业、旅游业、餐饮娱乐业、传媒业、园林绿化业进行投资;道路、桥梁开发、建设;证券投资;沿线附属设施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

现修订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高新技术产业、云计算技术、互联网、物联网、传感网通信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工程、电子系统工程的设计、技术咨询及安装工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高新技术产业、公用事业、环保业、物流业、能源、建材、建筑行业、文教体育卫生行业、旅游业、餐饮娱乐业、传媒业、园林绿化业进行投资;道路、桥梁开发、建设;证券投资;沿线附属设施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信息咨询;建筑业;商品房销售;批发和零售业;房屋租赁;房屋代理销售;工程项目管理。

原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具体经营范围以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公告编号:2017-139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1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6日

至2017年1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一已经公司2017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9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议案二已经公司2017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11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和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二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请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于2017年11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在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1号楼公司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或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传真至022-58915816。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与会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崔兰伟 联系电话:022-58915818 传真:022-58915816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7-140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截至2017年11月20日,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朗科技”)累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陆亿元整(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卓朗科技向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期限不超过叁个月,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红桥区湘潭道1号

法定代表人:詹鹏飞

注册资本:壹亿柒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云计算技术、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技术、互联网、物联网、传感网通信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卓朗科技资产总计1,272,251,258.09元,负债合计701,737,950.03元,2016年营业收入为751,517,194.55元,2016年净利润为72,252,421.17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7年6月30日,卓朗科技资产总计为1,448,605,900.54元,负债合计为839,053,497.26元,2017年1-6月营业收入为131,256,664.28元,2017年1-6月净利润为35,988,755.73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卓朗科技为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

担保方式: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卓朗科技向金融机构借款为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已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为卓朗科技申请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等方式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高于10亿元人民币。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在该议案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截至2017年11月20日,公司为卓朗科技累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陆亿元整(不含本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11月2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1.34亿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29.0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60.34亿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22.04%。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950万元,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96%。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