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1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北武昌鱼
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相关事项的二次问询函》的提示性公告

2017-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ST昌鱼 编号:2017-030号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北武昌鱼

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相关事项的二次问询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1月20日,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对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相关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34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如下: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下列事项。

一、根据回复,大鹏畜禽2016年销售生猪1.79 万头,实现销售收入3099.90 万元,净利润385.26万元,与预测年度年产10 万头猪,净利润1300万元左右有较大差异。请公司及评估师说明:(1)未来预测财务数据的合理性、可实现性及假设条件;(2)结合行业可比数据,说明年产10 万头猪所需养殖场是否与大鹏畜禽实际情况相匹配;(3)结合行业内可比上市公司的单猪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所需养殖场的面积、收入、净利润情况,说明评估报告中参数选取是否审慎。

二、根据评估师预测,大鹏畜禽2018 年及以后年度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长。请公司说明,在大鹏畜禽业绩大幅改善的情况下,出售该项资产的主要考虑和必要性,是否为了扭亏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三、根据回复,大鹏畜禽目前租赁给自然人杨鹏经营使用。请公司核实并披露:(1)租赁合约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起始日期、租金水平;(2)结合周边可比土地,说明租金水平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3)根据评估报告及杨鹏经营情况来看,在可实现净利润较高的情况下,公司长期低价出租的合理性,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交易对方霍尔果斯融达成立于2017 年6 月16 日,注册地为新疆,注册资本为500 万元。请霍尔果斯融达核实并说明:(1)目前已开展的业务情况;(2)是否具备年产10 万头生猪所需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行业经验、资金储备;(3)是否认可评估报告书中的相关业绩预测,及已为此所作具体安排。

五、根据回复,交易对方霍尔果斯融达不是公司的关联方。请公司进一步核实霍尔果斯融达是否与公司主要股东、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并披露核实过程。

请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中介机构、霍尔果斯融达勤勉尽责,审慎核实上述事项。请你公司于2017 年11 月22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