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1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办理部分股权质押、解除股权质押及拟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7-1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17-035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办理部分股权质押、解除股权质押及拟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双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鸽集团”)拟以所持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经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详情请见2017 年11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相关公告内容(公告编号:2017-034)。

公司于近日收到双鸽集团通知,双鸽集团拟发行“双鸽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分两个品种发行,共计质押65,000,000股,全部为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31%。其中品种一:分批质押,合计质押2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13%,(其中第一批质押13,330,800股和第二批质押12,669,200股);品种二:一次性质押39,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19%。

有关公司股权质押、解除股权质押和拟股权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批股权质押

2017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双鸽集团通知,已完成第一批股权质押。双鸽集团因其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13,330,8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划转至“双鸽集团有限公司—双鸽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品种一)质押专户”,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该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双鸽集团本次质押股份13,330,8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1.51%,占公司总股本的4.17%。

二、解除股权质押

2017年11月20日公司收到双鸽集团通知,双鸽集团已完成两笔股权共计52,000,000股解除股权质押。

1、双鸽集团将质押给中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8,000,000 股(本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该部分质押股份从14,000,000股变更为28,000,000股),于2017年11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解除手续。

2、双鸽集团将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24,000,000 股(本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该部分质押股份从12,000,000股变更为24,000,000股),于2017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解除手续。

三、拟质押股权

双鸽集团拟将上述51,669,200股用于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交换股票和为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其中12,669,2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划转至“双鸽集团有限公司—双鸽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品种一)质押专户”,39,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划转至“双鸽集团有限公司—双鸽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品种二)质押专户”。

四、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双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15,830,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6.2%,本次质押及解押后双鸽集团累计质押股份为63,830,8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5.11%,占本公司总股本19.95%。

关于双鸽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