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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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分配
原则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7-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旗下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2年11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19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26日正式生效。截至目前,该基金运作情况良好。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我公司决定自2017年11月24日起对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收益分配原则调整方案:

我公司拟将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由“每日分配、按月支付”修改为“每日分配、按日支付”。

截至目前,本基金在注册登记系统中每月集中为投资人结转一次份额,现计划将注册登记系统按月结转份额的方式变更为按日结转,此次收益分配方式的变更仅为注册登记系统操作的变更,并不修改现有的会计处理方式。这种变更不会导致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的计提基础改变,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一)在《基金合同》“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中“(二)收益分配原则”的第3、5项原表述:

“3、‘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投资人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累计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修改为: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日收益支付时,其当日净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当日净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

(二)在《基金合同》“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中“(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原表述: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每月例行对上月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具体做法是将基金投资者账户的当前累计收益结转为该基金投资者账户的本基金份额,结转的基金份额精确至0.01份,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每月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修改为: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7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此次收益分配方式的变更仅为注册登记系统操作的变更,并不修改现有的会计处理方式。本次变更不会导致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的计提基础改变,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基于基金合同的修订,本基金管理人相应修订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及《托管协议》中涉及前述内容的章节。

3、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将在更新的《方正富邦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 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4、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ounderff.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990了解详情。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全面了解基金的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

提示公告

根据《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场内简称:保险分级,基金代码:167301)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元,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7年11月21日,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1.500元,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近期的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当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超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即原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的持有人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因此,原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基金份额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当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超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即原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的持有人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因此,原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基金份额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经过折算,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的杠杆将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高于折算前的杠杆倍数。

三、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随之发生较大变化。特提醒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四、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阀值的1.500元有一定差异。

五、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如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方正富邦中证保险A份额与方正富邦中证保险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合同及《方正富邦中证保险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致电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18-099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ounderff.com了解或咨询详情。

(三)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