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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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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海通-宝鼎成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认购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违约金的公告

2017-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海通-宝鼎成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认购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违约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科技”或“公司”)于2017年6月0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67号)。宝鼎科技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钱玉英女士、信达-宝鼎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宝鼎成长1号”)、海通-宝鼎成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宝鼎成长2号”或“本集合计划”)共三名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3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发行股票数量为23,547,880股。其中,宝鼎成长2号资管计划的委托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原股东或其配偶(以下简称“委托人”),共计6名,具体如下:

宝鼎科技与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海通宝鼎成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于2016年3月20日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于2016年9月9日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就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拟担任海通宝鼎成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宝鼎2号”)的资产管理人,并以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参与认购宝鼎科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进行了约定。

2017年8月17日,宝鼎科技向宝鼎成长1号、宝鼎成长2号和钱玉英发出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通知宝鼎成长1号、宝鼎成长2号和钱玉英按规定于2017年8月21日将认购资金划转至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截至2017年9月11日,宝鼎科技已完成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并于2017年9月11日公布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17-046)。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中,仅宝鼎成长1号和钱玉英足额缴纳认股款项。

由于宝鼎成长2号全体委托人未能足额参与海通宝鼎成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导致本集合计划未能足额认购宝鼎科技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根据《资产管理合同》、《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本集合计划的委托人应当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经全体委托人及上市公司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行协商一致决定,全体委托人指定管理人以本集合计划财产向上市公司支付该笔违约金,合计2,000万元。

宝鼎科技与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海通宝鼎成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2017年11月21日签订了《有关<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海通宝鼎成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海通宝鼎成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在《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以宝鼎2号项下委托资产向宝鼎科技支付协议约定的违约金。在违约金支付完毕后,本集合计划提前终止。委托人知悉并确认支付上述违约金的法律意义。

综上所述,此笔违约金将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预计对公司2017年度的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