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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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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湖北银行为代销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
的公告

2017-1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C类份额的赎回费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2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3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场内赎回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4、场外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场外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场外认购、申购确认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当日的开放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6、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10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 定投业务

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购金额

投资人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5、定投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2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3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6.2 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具体名单如下: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网信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联储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中泰证券、国融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九州证券、万和证券、开源证券、万联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西南证券、长城国瑞、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若有变动,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为准)。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2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2个工作日内,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包括A类和C类基金份额。A类份额分为场外和场内两部分,C类份额只有场外部分。投资人可以通过场外或场内方式申购赎回A类份额,可以通过场外方式申购赎回C类份额。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合同》和《南方道琼斯美国精选REIT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招募说明书》。

4、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服热线(400-889-8899)。

5、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2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湖北银行为代销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

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湖北银行”)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湖北银行将自2017年11月22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17年11月22日起,投资人可通过湖北银行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湖北银行的安排为准。

二、 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人可与湖北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目前,湖北银行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湖北银行的相关规定。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三、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湖北银行客服电话:(湖北)96599 (全国)400-85-96599

湖北银行网址:www.hubeibank.cn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2日

南方基金关于与萧山农村商业银行

合作在萧山农村商业银行开通南方

天天利基金T+0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了满足投资者理财资金的快速周转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山农商行”)合作自2017年11月22日起推出南方天天利基金(以下简称“南方天天利”或“货币基金”)的T+0快速赎回业务(以下简称“快速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快速赎回业务

快速赎回业务是指根据投资者与本公司、萧山农商行签署的《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基金T+0”快速取现业务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的约定,本公司与萧山农商行合作共同为投资者提供的流动性支持增值服务,投资者通过萧山农商行指定平台提交快速赎回申请时,若该快速赎回申请符合《服务协议》约定的条件且需要本公司垫付该笔快速赎回申请金额的,则本公司委托萧山农商行通过垫资账户实时向投资者预留银行账户划付该笔快速赎回申请金额,投资者同意本公司将垫付资金对应的投资者的货币基金份额及未结转收益快速过户至本公司快速赎回业务专用账户并赎回,赎回款用于偿还本公司的垫付款项的服务。

二、适用范围

本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为南方天天利A级(基金代码:003473),服务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萧山农商行的规定,在萧山农商行指定平台开立交易账户并投资南方天天利A级份额的个人投资者。如未来本公司和萧山农商行协商一致调整快速赎回业务的适用范围的,届时将由本公司或萧山农商行另行公告。

三、业务规则

1、投资者需与本公司和萧山农商行签署《服务协议》。快速赎回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2、投资者通过萧山农商行指定平台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申请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个自然日(包括周一至周日)的0:00-24:00。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临时暂停快速赎回业务,并由萧山农商行通过指定平台通知投资者,本公司届时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3、投资者发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并由本公司实时垫付该笔快速赎回金额后,从投资者发起快速赎回业务申请所属自然日起(含当日),该笔快速赎回金额对应基金份额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四、快速赎回业务服务费

投资者使用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暂不收取服务费,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萧山农商行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相关流程应遵循萧山农商行的有关规定,投资者申请快速赎回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和《服务协议》。

2、本公司对垫资总额设置限额,垫资总额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如垫资总额达到本公司设定的限额,本公司和萧山农商行将临时暂停快速赎回业务,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恢复该业务。具体限额和其他限制规定以《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3、本公告与《服务协议》不一致的,以投资者实际签署的《服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4、本公司和萧山农商行可根据业务需要经协商一致对快速赎回业务申请限额、业务规则和服务费等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服务协议》的约定进行公告或者由萧山农商行通过指定平台通知投资者。

5、本公告仅对在萧山农商行开通快速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南方货币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查询。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萧山农商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zjxsbank.com

客服电话:400-889-6596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nffund.com

客服电话:400-889-8899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南方基金关于与浙江杭州余杭农村

商业银行合作在浙江杭州余杭农村

商业银行开通南方天天利基金

T+0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

为了满足投资者理财资金的快速周转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杭农商行”)合作自2017年11月22日起推出南方天天利基金(以下简称“南方天天利”或“货币基金”)的T+0快速赎回业务(以下简称“快速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快速赎回业务

快速赎回业务是指根据投资者与本公司、余杭农商行签署的《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货币基金T+0”快速取现业务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的约定,本公司与余杭农商行合作共同为投资者提供的流动性支持增值服务,投资者通过余杭农商行指定平台提交快速赎回申请时,若该快速赎回申请符合《服务协议》约定的条件且需要本公司垫付该笔快速赎回申请金额的,则本公司委托余杭农商行通过垫资账户实时向投资者预留银行账户划付该笔快速赎回申请金额,投资者同意本公司将垫付资金对应的投资者的货币基金份额及未结转收益快速过户至本公司快速赎回业务专用账户并赎回,赎回款用于偿还本公司的垫付款项的服务。

二、适用范围

本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为南方天天利A级(基金代码:003473),服务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余杭农商行的规定,在余杭农商行指定平台开立交易账户并投资南方天天利A级份额的个人投资者。如未来本公司和余杭农商行协商一致调整快速赎回业务的适用范围的,届时将由本公司或余杭农商行另行公告。

三、业务规则

1、投资者需与本公司和余杭农商行签署《服务协议》。快速赎回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2、投资者通过余杭农商行指定平台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申请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个自然日(包括周一至周日)的0:00-24:00。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临时暂停快速赎回业务,并由余杭农商行通过指定平台通知投资者,本公司届时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3、投资者发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并由本公司实时垫付该笔快速赎回金额后,从投资者发起快速赎回业务申请所属自然日起(含当日),该笔快速赎回金额对应基金份额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四、快速赎回业务服务费

投资者使用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暂不收取服务费,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余杭农商行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相关流程应遵循余杭农商行的有关规定,投资者申请快速赎回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和《服务协议》。

2、本公司对垫资总额设置限额,垫资总额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如垫资总额达到本公司设定的限额,本公司和余杭农商行将临时暂停快速赎回业务,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恢复该业务。具体限额和其他限制规定以《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3、本公告与《服务协议》不一致的,以投资者实际签署的《服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4、本公司和余杭农商行可根据业务需要经协商一致对快速赎回业务申请限额、业务规则和服务费等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服务协议》的约定进行公告或者由余杭农商行通过指定平台通知投资者。

5、本公告仅对在余杭农商行开通快速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南方货币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查询。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yhrcb.com/

客服电话:96596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nffund.com

客服电话:400-889-8899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上接1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