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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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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7-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130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的重大事项,该资产涉及医疗服务行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恒康医疗,股票代码:002219)于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1月6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17号)、《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3号)。经公司与相关方就该重大事项进行积极沟通与磋商,确定本次重大事项为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5号)、《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8号)。

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收购方案进行了多轮磋商沟通,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经公司初步确定及测算,公司拟以现金购买相关资产,该资产属于由员工和国资共同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预计本次收购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3日(星期四)开市时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

公司将积极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争取于2017年11月3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11月30日开市时起复牌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