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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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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7-002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3日在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5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建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聘任高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邬淼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票于2017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结合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修订后的《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第一、二、三、四、五、七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爱柯迪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附:

高兴先生:男,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法国居留权,硕士学历。2002年5月至2005年8月,历任法雷奥空调控制系统销售和市场分析经理、车灯系统售后市场亚洲采购主管,2005年8月至2017年11月,历任麦格纳中国区采购经理、亚太区采购和供应商质量经理、亚太区采购和供应商质量高级经理、亚太区采购和供应商质量总监、亚太区采购和供应链管理总监。2017年11月至今,在公司任职。

邬淼鑫先生:男,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7月至2008年4月,任宁波跃进汽车前桥有限公司机加工车间技术员。2008年4月至今,任公司二号工厂机加工车间技术组长、生产课长兼机加工车间主任、生产科长,二号工厂副总经理、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7-003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3日在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5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仲经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4)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下,通过对子公司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符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5)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7年11月20日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系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监管要求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6)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7)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8)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7-004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宁波爱柯迪精密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精密”)、宁波优耐特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耐特精密”)

●增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对爱柯迪精密进行增资,用于实施“汽车雨刮系统零部件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按约定汇率折算为美元)对优耐特精密进行出资,用于实施“精密金属加工件建设项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82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2,02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3,119,2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3116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间接融资等方式予以解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或银行借款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

三、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概况

(1)为推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宁波爱柯迪精密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精密”)进行增资15,000万元,用于其为实施主体的“汽车雨刮系统零部件建设项目”。增资完成后,爱柯迪精密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增资可分次进行,按照实际金额办理相关注册事宜。

(2)为推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宁波优耐特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耐特精密”)出资10,000万元(按约定汇率折算为美元),用于其为实施主体的“精密金属加工件建设项目”。其中,350万美元用于补足未到位的实收资本,新增认缴出资850万美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优耐特精密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970万美元,仍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可分次进行,按照实际金额办理相关注册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宁波爱柯迪精密部件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爱柯迪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岐阳村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6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俞国华

经营范围:汽车铝合金压铸零件、模具及机械设备的制造、加工;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爱柯迪精密100%的股权。

(2)宁波优耐特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优耐特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北投资创业园区C区金山路577号

成立日期:2007年01月30日

注册资本:1,120万美元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优耐特精密66.96%的股权,IKD HK LIMITED持有优耐特精密33.04%的股权,本公司持有IKD HK LIMITED 10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王振华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精密模具及夹具、压缩机零部件的制造、加工

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优耐特精密81.22%的股权,IKD HK LIMITED持有优耐特精密18.78%的股权。

五、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是为实施募投项目增资,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降低项目投资成本,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改善子公司资产结构。本次增资完成后,子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有助于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

六、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针对本次增资,爱柯迪精密、优耐特精密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增资到款后,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尽快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公司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其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办理相关专项账户设立的具体事宜,并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符合监管要求。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宁波爱柯迪精密部件有限公司、宁波优耐特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增资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推进和实施,增强控股子公司的资本实力,改善其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下,通过对子公司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符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爱柯迪本次发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公司董事会有关决议文件,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爱柯迪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7-005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1,497,346.7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现对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予以置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82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2,02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3,119,2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3116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以下募投项目: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间接融资等方式予以解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或银行借款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17年11月2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421,497,346.76元。具体情况如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31160017号《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421,497,346.7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本次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符合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在募集资金到帐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已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监管要求的规定,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且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抵触的情形,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1,497,346.76元置换公司截至2017年11月20日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7年11月20日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系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符合监管要求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1、爱柯迪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爱柯迪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国金证券同意爱柯迪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7]31160017号《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7-006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

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本公司”或“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及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项目管理部门、采购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明确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方式,并提交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批。

(2)按照合同需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可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等方式支付时,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相应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按月汇总使用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等方式支付资金明细表,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进行备案。

(3)经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后,将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2、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及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管理部门、采购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明确外汇的种类及金额,并提交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批。

(2)办理外汇支付时,财务部根据审批后付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及金额,办理自有外汇付款、信用证保证金支付、信用证承兑等,并按月汇总外汇使用支付资金明细表(外汇支付按照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该外币的外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金额),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备案。

(3)经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后,将通过自有外汇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到公司一般账户。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符合监管要求。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7-007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受托方: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

●理财金额:不超过6.4亿元人民币

●理财投资类型: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理财期限:1个月至12个月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获得一定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82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2,02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3,119,2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3116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6.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为1个月至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7-008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82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2,022,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3,119,2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3116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实施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逐笔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将仅限于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我们认为该事项有利于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依据实际情况,以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将仅限于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7-009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IKD HK LIMITED(中文名:爱柯迪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香港”)、IKD-FAEZA S.A. de C.V.(以下简称“IKD FAEZA”)

●增资金额:拟向全资子公司爱柯迪香港增资不超过400万美元(按约定汇率折算为港币),爱柯迪香港及INMOBILIARIA GONZáLEZ AYALA S.A. de C.V.拟按原出资比例向控股子公司IKD-FAEZA S.A. de C.V.(以下简称“IKD FAEZA”)增资不超过667万美元,其中爱柯迪香港增资不超过400万美元(按约定汇率折算为比索)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根据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柯迪”或“公司”或“本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规划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爱柯迪香港增资不超过400万美元(按约定汇率折算为港币),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爱柯迪香港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可分次进行,按照实际金额办理相关注册事宜。

2、爱柯迪香港及INMOBILIARIA GONZáLEZ AYALA S.A. de C.V. 拟按原出资比例向控股子公司IKD FAEZA”增资不超过667万美元,其中爱柯迪香港增资不超过400万美元(按约定汇率折算为比索),增资完成后,爱柯迪香港仍持有其60%的股权,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可分次进行,按照实际金额办理相关注册事宜。

(二)公司于2017 年11月2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INMOBILIARIA GONZáLEZ AYALA S.A. de C.V.

注册地址:墨西哥

股权结构:墨西哥当地Gonzalez家族成员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IKD HK LIMITED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IKD HK LIMITED

注册地址:Room 1501(697), 15/F, SPA Centre, 53-55 Lockhart Road, Wanchai, Hong Kong

成立日期:2014年3月26日

已发行股本:15,000万港元

股权结构:爱柯迪持有100%

执行董事:盛洪

经营范围:除持有IKD FAEZA及宁波优耐特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的股权之外,未从事其他具体生产经营业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爱柯迪香港100%的股权。

(2)IKD-FAEZA S.A. de C.V. 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IKD-FAEZA S.A. de C.V.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Av. Rio San Lorenzo 2294, Parque Tecno Industrial Castro del Rio C.P. 36810, Irapuato, Guanajuato, Mexico

成立日期:2014年9月4日

注册资本:180万墨西哥比索

股权结构:爱柯迪香港持有60%,INMOBILIARIA GONZáLEZ AYALA S.A. de C.V.持有40%

董事长:Gustavo Gonzalez Ayala

经营范围:制造铝合金、压铸零件及零部件的精密加工和装配

最近一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增资完成后,爱柯迪香港仍持有IKD FAEZA 60%的股权,INMOBILIARIA GONZáLEZ AYALA S.A. de C.V.仍持有其40%的股权。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香港长期作为连接大陆与国际市场的纽带,在政策、区位、法律、文化和人才上具有明显优势;IKD FAEZA作为公司第一个海外生产基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资金支持。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旨在完善公司的全球产业布局,有利于拓展海外业务,加快公司的国际化进程。通过充分利用香港、北美的政策、技术和资源等优势,提升公司海外市场影响力,加快公司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的增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但面临境外文化背景、政治环境和法律规范等差异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为子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支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和收益具有积极的影响。因此,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