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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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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17-021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11月23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静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17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17-022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11月23日,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童永红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17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 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17-023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海天路1688号海天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15日

至2017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7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7年11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2017年11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海天股份有限公司、安信亚洲(香港)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海天天富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12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海天路1688号海天大楼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参与现场会议,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云、俞盈

联系电话:0574-86188839

传 真:0574-86182747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海天路1688号

电子邮箱:jgzq@mail.haitian.com

邮 编:315800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882 证券简称:海天精工 公告编号:2017-024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2017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独立董事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历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此次聘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