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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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摩根阿尔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11-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9版)

每家上市公司的价值和成长因子都配有一个风格排名,用其确定价值和成长因子排名。获得价值和成长因子序列后,个股的总体风格排名经过算术平均后即得出。这样,依据个股价值与成长属性的排序筛选股票,并进而形成相对均衡的风格类资产组合。

通过执行数据标准化的程序,在摒弃异常数据的同时,可以更加合理的多层面评估上市公司价值和成长特征,基金管理人不仅能够深入鉴别股票可投资性能,增加投资组合的长期稳定效益,也可以借助风格因子的追踪调整及投资组合的重新平衡,更好地判断市场方向与把握市场中价值与成长的变换节奏。

3)创造主动管理报酬

本基金以量化指标进行个股筛选,然后研究团队将对个股进行基本面审核,结合跟踪误差的紧密监控,以求不论指数高低、市场多空皆创造主动管理回报,从而不仅改善市场环境中的负面影响,也努力达到投资者利用基金产品进行理财的目标。本基金拥有三重主动管理报酬来源,分别是:

①量化指标分析:

运用多重量化模型,以“成长”、“价值” 指标进行严谨的股票筛选;

通过数据标准化过程,计算每一只股票的风格等级并排序;

依据市场环境及基金管理人实践经验,可对风格指标进行合理调整。

②基本面分析

研究团队对入选个股进行基本面审核;

在两类风格股票池中,所有个股进行策略性分类:优质级、品质级、转型级和交易级;

依据上述结论,调整步骤一中的个股名单。

③核心库确认

投研团队根据行业布局、风险因子等进行最后阶段筛选;

紧密监控组合跟踪误差,及时反馈组合变化信息;

确认核心库后,将定期重复上述步骤,对组合进行调整。

2、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股票投资为主,为控制股票投资风险,优化组合流动性管理,本基金会适度考虑配置防御性资产,进行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品种的投资。对于此类资产的选择,本基金将以价值分析为主线,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投资,并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

在类属配置层次,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供求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券种选择上,本基金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合理运用投资管理策略,实施积极主动的债券投资管理。具体策略有:

1)利率预期策略:本基金将首先根据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预测,分析市场投资环境的变化趋势,重点关注利率趋势变化;其次,在判断利率变动趋势时,我们将重点考虑货币供给的预期效应(Money-supply Expectations Effect)、通货膨胀与费雪效应(Fisher Effect)以及资金流量变化(Flow of Funds)等,全面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债券市场政策趋势、物价水平变化趋势等因素,对利率走势形成合理预期。

2)估值策略:建立不同品种的收益率曲线预测模型,并通过这些模型进行估值,确定价格中枢的变动趋势。根据收益率、流动性、风险匹配原则以及债券的估值原则构建投资组合,合理选择不同市场中有投资价值的券种,并根据投资环境的变化相机调整。

3)久期管理:本基金努力把握久期与债券价格波动之间的量化关系,根据未来利率变化预期,以久期和收益率变化评估为核心。通过久期管理,合理配置投资品种。在预期利率下降时适度加大久期,在预期利率上升时适度缩小久期。

4)流动性管理:本基金会紧密关注申购/赎回现金流情况、季节性资金流动、日历效应等,建立组合流动性预警指标,实现对基金资产的结构化管理,以确保基金资产的整体变现能力。

随着国内债券市场的深入发展和结构性变迁,更多债券新品种和交易形式将增加债券投资盈利模式,本基金会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变化,选择合适的介入机会谋求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

(五)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0%

沪深 300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流动性好、规模最大的 300只 A股为样本的成分股指数,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市值覆盖率高、代表性强、流动性好,同时公信力较好的股票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中债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编制的具有代表性的债券市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是市场中出现更具有代表性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更科学的复合指数权重比例,本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业绩比较基准予以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应履行适当的程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会定期评估并在公司网站发布,请投资者关注。

(七)投资风险管理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本基金风险管理的最高准则。本基金将在总结、借鉴公司旗下已有开放式基金风险管理成熟经验基础上,采用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风险监控与绩效评估体系,建立针对本基金特点的风险管理模式,在组合构建、投资运作以及绩效评估等各环节全面贯彻风险管理机制。

1、监控多重因子,实现对跟踪误差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本基金追求超越业绩基准的相对收益,衡量投资组合相对于业绩基准风险的有效指标正是跟踪误差(Tracking Error)。跟踪误差可明确衡量基金管理人主动操作风险,本基金将适时监控与修正跟踪误差来控制运作风险,追求较长期而稳定的获利机会(Better Risk & Return Profile)。

针对影响跟踪误差的多重元素,本基金将对投资组合进行前瞻性风险配置,根据预设的风险目标构建效率组合。投资团队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定期系统性审查,结合跟踪误差变化,及时评估资产配置等策略,必要时进行适度调整,以达到风险控制的标准。

2、考察跟踪误差边际贡献实现风险控制

由于跟踪误差是投资组合与基准指数报酬差异率的标准差,是由多个偏离基准指数的操作策略所构成,因此通过考察跟踪误差边际贡献(Marginal Contribution) ,可了解投资组合内容每一微小之变动对跟踪误差的影响,以此作为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决策的参考依据。

基金管理人将掌握每一投资决策所产生之跟踪误差的边际贡献,作好投资组合风险控制工作,力求跟踪误差不会过于偏离预设目标。此外,跟踪误差的边际贡献也有助于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组合跟踪误差的修正。如果跟踪误差超出预设风险区域,本基金将根据风险归因分析对边际风险贡献率最大的个股进行调整,适时控制跟踪误差,保证投资组合所承担的风险程度符合既定目标。

(八)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总资产的60-95%,其它为5-40%;

(4)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6)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7)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1)—(4)项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九)基金的融资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6)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七、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于2013年12月7日由原“富时中国A全指数×80%+同业存款利率×20%”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0%”。

八、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运作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中3)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运作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5、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6、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主要包括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转换费等,上述费用具体的费率、计算公式、收取使用方式等内容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 “第七章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

九、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说明

上投摩根阿尔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5年10月11日成立,至2017年10月10日运作满十二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2017年5月25日公告的《上投摩根阿尔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更新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0月10日,基金投资组合及基金业绩的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

2、在“三、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概况”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进行了更新。

3、在“三、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中,对董事长、董事、监事、督察长及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4、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5、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代销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6、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的“申购和赎回的金额”中,对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及赎回的单笔最低份额进行了更新。

7、在“八、基金的投资”的“风险收益特征”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8、在“八、基金的投资”的“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中,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9、在“九、基金的业绩”中,根据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对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进行了说明。

10、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示了本披露期间内的其他重要事项。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