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 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7—041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7年1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17年11月24日,会议在重庆南坪国际会展中心新闻中心以现场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充分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制定《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制定《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出具了审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发表了独立意见。由于公司董事长徐平,董事、总经理王安金,董事、副总经理李尚昆,三人均属于本薪酬管理办法的适用人员,因此回避了对该办法的表决。
鉴于本薪酬管理办法涉及董事、监事的报酬,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设机构及机构更名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谌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17年11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 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7—042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钱华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已于2017年11月24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申请,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对钱华女士在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谌畅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谌畅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谌畅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刘家花园96号
联系电话:023-63856995
传 真:023-63856995
电子邮箱:1061667203@qq.com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5日
附:谌畅女士简历
谌畅,女,汉族 ,1986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0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曾任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秘书;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管理。现任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
谌畅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7—043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7年11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12月12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1日- 12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下午3:00- 12月12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刘家花园96号公司二楼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题:
1.00 《关于制定〈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2.00 《关于推选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00已经公司2017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0已经公司2017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24日、11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7-040、2017-041号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12月8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 2017年12月7日至12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5、登记地点: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刘家花园9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谌 畅、钟承龙
联系电话:023-63856995
联系传真:023-63856995
联系部门: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400060
7、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8、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514”,投票简称为“开发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