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ST钒钛 公告编号:2017-73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24日(星期五)14:5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15:00~11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南山宾馆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段向东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17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056,709,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869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4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045,945,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74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764,3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5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056,705,5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999%;反对3,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1%;弃权0股。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5,798,35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9.9753%;反对3,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0247%;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与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关于预计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15,526,6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2559%;反对29,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879%;弃权24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561%。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下同)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5,526,656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98.2559%;反对29,7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1879%;弃权245,9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5561%。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徐绍刚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绍刚 张德勇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证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法律意见书;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