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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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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7-临12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2017年11月24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富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公司2×330MW机组超低排放与废水零排放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南热电2×330MW机组节水减白烟与废水零排放项目与关联方新疆天富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增加脱硫出口烟气分析仪、粉尘仪和流量计一套,脱硝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增加一层催化剂,废水零排放项目在外围(主厂房)安装接口等设备采购与安装,合同金额为701.14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全面了解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2×330MW机组超低排放与废水零排放项目补充协议,是顺应环保部门的最新规定,采购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公司与新疆天富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公司2×330MW机组超低排放与废水零排放项目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临123)。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刘伟、秦江、陈军民、程伟东回避了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关联方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公司信息化项目设备采购并签订相关合同的议案;

同意关联方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信息”)通过投标竞价的方式中标公司2017年电网建设项目监控中心综合远程监控系统改造工程视频监控设备及14小区119#、120#高层住宅换热站自控监控设备的采购,中标金额合计1,381,103.00元;同意公司与天富信息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并实施上述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全面了解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天富信息通过投标竞价的方式,中标公司2017年电网建设项目监控中心综合远程监控系统改造工程视频监控设备及14小区119#、120#高层住宅换热站自控监控设备的采购,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通过招标确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公司信息化项目设备采购并签订相关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临124)。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刘伟、秦江、陈军民、程伟东回避了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天富信息就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2×660MW机组厂区防控维稳设备的采购签订相关合同,合同金额合计34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全面了解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天富信息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中标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2×660MW机组厂区增设防控维稳设备采购,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公司与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临125)。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刘伟、秦江、陈军民、程伟东回避了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目前经营的实际需要,增加与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天富信息、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下称“国际经贸”)、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富易通”),天富集团控股子公司玛纳斯县肯斯瓦特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肯斯瓦特”)2017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因预计年末煤炭运输费用将大幅提升,故增加公司预计接受天富易通运输服务的交易金额23,465万元;同时预计2017年度内增加接受天富信息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1,000万元;增加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天富集团及其所属关联企业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3,500万元;增加向天富信息购买商品的交易关联金额1,200万元,增加向国际经贸购买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1,000万元,增加向肯斯瓦特购买电力的关联交易金额1,000万元。上述项目合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31,165万元。因此,公司将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至89,07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全面了解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17-临126)。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刘伟、秦江、陈军民、程伟东回避了表决。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租赁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并签订相关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租赁天富集团所属燃气二管线资产并签订相关合同。租金以燃气二管线资产组原值为基础,按照三十年计算折旧,外加11%的租赁税率计算租金,每月实际租金为95万元,全年租金合计为1,140万元,租赁期自2017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全面了解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租赁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燃气二管线资产组,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租赁价格以燃气二管线资产组原值为基础,按照三十年计算折旧,外加11%的租赁税率计算,租赁价格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租赁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并签订相关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临127)。

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刘伟、秦江、陈军民、程伟东回避了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87,719.6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全面了解上述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临128)。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因新发行股份245,718,431股,造成股本变动,修订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

原第六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5,696,586.00元”;

现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1,415,017.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原第十九条为:“公司股份总数为905,696,586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订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51,415,017股,均为普通股。”。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7-临129)。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临122)。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公告编号:2017-临121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2017年11月24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富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公司2×330MW机组超低排放与废水零排放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南热电2×330MW机组节水减白烟与废水零排放项目与关联方新疆天富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增加脱硫出口烟气分析仪、粉尘仪和流量计一套,脱硝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增加一层催化剂,废水零排放项目在外围(主厂房)安装接口等设备采购与安装,合同金额为701.14万元。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公司与新疆天富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公司2×330MW机组超低排放与废水零排放项目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临123)。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关联方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公司信息化项目设备采购并签订相关合同的议案;

同意关联方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信息”)通过投标竞价的方式中标公司2017年电网建设项目监控中心综合远程监控系统改造工程视频监控设备及14小区119#、120#高层住宅换热站自控监控设备的采购,中标金额合计1,381,103.00元;同意公司与天富信息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并实施上述项目。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公司信息化项目设备采购并签订相关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临124)。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天富信息就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2×660MW机组厂区防控维稳设备的采购签订相关合同,合同金额合计340万元。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公司与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临125)。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目前经营的实际需要,增加与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天富信息、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下称“国际经贸”)、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富易通”),天富集团控股子公司玛纳斯县肯斯瓦特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肯斯瓦特”)2017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因预计年末煤炭运输费用将大幅提升,故增加公司预计接受天富易通运输服务的交易金额23,465万元;同时预计2017年度内增加接受天富信息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1,000万元;增加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天富集团及其所属关联企业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3,500万元;增加向天富信息购买商品的交易关联金额1,200万元,增加向国际经贸购买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1,000万元,增加向肯斯瓦特购买电力的关联交易金额1,000万元。上述项目合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31,165万元。因此,公司将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至89,075万元。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17-临126)。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租赁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并签订相关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租赁天富集团所属燃气二管线资产并签订相关合同。租金以燃气二管线资产组原值为基础,按照三十年计算折旧,外加11%的租赁税率计算租金,每月实际租金为95万元,全年租金合计为1,140万元,租赁期自2017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租赁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并签订相关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临127)。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87,719.65万元。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2017-临128)。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因新发行股份245,718,431股,造成股本变动,修订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第六条:

原第六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5,696,586.00元”;

现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1,415,017.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原第十九条为:“公司股份总数为905,696,586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订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151,415,017股,均为普通股。”。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7-临129)。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详细请见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临122)。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09证券简称:天富能源公告编号:2017-临122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11日11 点0 分

召开地点: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7年11月2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于2017年11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17年12月8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8:30到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 号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2号9层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2002

联系电话:0993-2901128

传 真:0993-2904371

联 系 人:谢炜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7-临12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新疆天富天蓝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就公司2×330MW机组超低排放与

废水零排放项目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根据环保部门的最新要求,公司南热电2×330MW机组节水减白烟与废水零排放项目需增加脱硫出口烟气分析仪、粉尘仪和流量计一套,脱硝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增加一层催化剂,废水零排放项目需在外围(主厂房)安装接口。公司就上述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与新疆天富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蓝环保”)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合计金额为701.14万元。

●天蓝环保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先生、刘伟先生、秦江先生、陈军民先生、程伟东先生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天蓝环保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598.29万元。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5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天富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公司南热电 2×330MW 机组超低排放与废水零排放项目并签订相关合同的议案”,天蓝环保通过投标竞价的方式中标公司南热电2×330MW机组节水减白烟与废水零排放项目设备采购,包括冷凝水回收系统及废水处理系统,并签订相关采购施工合同,合同金额合计为 63,500,000.00 元。

现根据环保部门的最新要求,南热电2×330MW机组节水减白烟与废水零排放项目需增加脱硫出口烟气分析仪、粉尘仪和流量计一套,脱硝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增加一层催化剂,废水零排放项目需在外围(主厂房)安装接口。公司就上述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与天蓝环保签订补充协议,金额共计701.14万元。

2017年11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富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公司2×330MW机组超低排放与废水零排放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赵磊、刘伟、秦江、陈军民、程伟东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天蓝环保的关联交易未存在达到 3,000 万元,且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人基本情况

新疆天富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兵团石河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3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志国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环保节能技术的开发、服务、咨询及成果转让;环保治理工程设计及施工;环境治理设备的运营管理;环保设备零部件的销售;电石渣、脱硫灰、脱硫石膏的销售;节水管理与技术的开发、服务、咨询及成果转让;废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截至2017年10月31日,天蓝环保总资产29,693,874.56元,净资产9,176,167.88元,总收入6,010,454.33元,净利润-823,832.12元(以上均为合并数,未经审计)。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天蓝环保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南热电2×330MW机组节水减白烟与废水零排放项目需增加脱硫出口烟气分析仪、粉尘仪和流量计一套,脱硝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增加一层催化剂,废水零排放项目需在外围(主厂房)安装接口,合计金额为701.14万元。

2、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关联方天蓝环保就公司南热电2×330MW机组节水减白烟与废水零排放项目需增加脱硫出口烟气分析仪、粉尘仪和流量计一套,脱硝系统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增加一层催化剂,废水零排放项目需在外围(主厂房)安装接口等相关设备采购的关联交易,是基于环保部门的最新要求,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此次关联交易采购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7年11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 6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富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公司2×330MW机组超低排放与废水零排放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赵磊、刘伟、秦江、陈军民、程伟东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作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先全面了解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拟审议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富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公司2×330MW机组超低排放与废水零排放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中的关联方新疆天富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关联标的为公司南热电2×330MW机组节水减白烟与废水零排放项目设备采购因环保部门最新要求需增加设备采购。补充合同总价为701.14万元。上述项目的价格通过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公平合理。

综上,我们认为,上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通过招标竞价或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全面了解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全部事项,并对此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天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2×330MW机组超低排放与废水零排放项目补充协议,是顺应环保部门的最新规定,采购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上述事项。

六、附件

1、《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公告编号:2017-临124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公司

信息化项目设备采购并签订相关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信息”)通过投标竞价的方式中标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两个信息化项目设备的采购,并签订相关采购合同,合同金额合计为1,381,103.00元。

●天富信息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先生、刘伟先生、秦江先生、陈军民先生、程伟东先生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天富信息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4,977.17万元。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天富信息通过投标竞价的方式中标公司两个信息化项目设备的采购,中标金额合计为1,381,103.00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项目如下:

2017年11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6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公司信息化项目设备采购并签订相关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赵磊、刘伟、秦江、陈军民、程伟东回避了表决。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天富信息的关联交易未存在达到 3,000 万元,且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人基本情况

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6小区5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泽贵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网络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电力建设项目、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的开发;高新技术的引进、开发、推广。办公设备、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的销售。网络服务;有线电视维护。热控设备、计算机工业控制系统销售及其集成,安装调试。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

截至2017年10月31日,天富信息总资产95,541,524.66 元,净资产45,507,902.34元 ,总收入60,820,057.73元,净利润8,389,527.14元(以上均为合并数,未经审计)。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天富信息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两个信息化项目设备的采购,中标金额合计为1,381,103.00元。

2、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本次交易标的分别由公司委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公开招标,天富信息参与了招标竞价,并收到了中标通知书,关联交易价格通过招标竞价的方式产生,中标金额合计为1,381,103.00元。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天富信息中标公司两个信息化项目设备的采购,为公司2017年计划内建设所必需的项目,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此次关联交易定价是以招标竞价确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7年11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 6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公司信息化项目设备采购并签订相关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赵磊、刘伟、秦江、陈军民、程伟东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作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先全面了解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拟审议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关联方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公司信息化项目设备采购并签订相关合同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中的关联方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关联标的为公司两个信息化项目设备的采购,合同金额合计为1,381,103.00元。上述项目的价格通过招标竞价确定,公平合理。

综上,我们认为,上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通过招标竞价或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全面了解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全部事项,并对此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方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公司两个信息化项目设备的采购,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招标竞价确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上述事项。

六、附件

1、《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7-临125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信息”)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取得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2×660MW机组厂区增设防控维稳设备项目,并签订相关合同,合同金额为3,400,000.00元。

●天富信息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先生、刘伟先生、秦江先生、陈军民先生、程伟东先生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天富信息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4,977.17万元。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在天河热电分公司2×660MW机组厂区增设防控维稳设备。根据相关规定,我公司对防控维稳设备的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天富信息、石河子科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乌鲁木齐鑫众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报价,经过综合评定,天富信息以340万元的价格获得第一名,中标上述项目中厂区防控维稳设备的采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7年11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6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赵磊、刘伟、秦江、陈军民、程伟东回避了表决。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天富信息的关联交易未存在达到 3,000 万元,且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人基本情况

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6小区5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泽贵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网络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电力建设项目、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的开发;高新技术的引进、开发、推广。办公设备、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的销售。网络服务;有线电视维护。热控设备、计算机工业控制系统销售及其集成,安装调试。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

截至2017年10月31日,天富信息总资产95,541,524.66 元,净资产45,507,902.34元 ,总收入60,820,057.73元,净利润8,389,527.14元(以上均为合并数,未经审计)。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天富信息为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2×660MW机组厂区增设防控维稳设备项目,合同金额为3,400,000.00元。

2、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

本次交易标的由公司组织竞争性谈判,天富信息作为谈判单位取得了此项目,关联交易价格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产生,合同金额为3,400,000.00元。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天富信息取得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2×660MW机组厂区增设防控维稳设备项目,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此次关联交易定价是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7年11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 6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赵磊、刘伟、秦江、陈军民、程伟东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作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事先全面了解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拟审议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中的关联方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关联标的为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2×660MW机组厂区增设防控维稳设备项目,合同金额为3,400,000.00元。上述项目的价格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公平合理。

综上,我们认为,上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通过招标竞价或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全面了解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全部事项,并对此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方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2×660MW机组厂区增设防控维稳设备项目,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竞争性谈判确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上述事项。

六、附件

1、《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7-临126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对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调整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赵磊、刘伟、秦江、程伟东、陈军民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4月26日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在关联交易业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动的前提下,对公司2017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关联董事赵磊先生、刘伟先生、秦江先生、程伟东先生、陈军民先生5人依法回避了此项议案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全面了解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2017年5月17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在市场价格不发生较大变动以及公司关联交易业务范围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本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各种原材料不超过12,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各种产品不超过8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41,0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100万元。此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2017年6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120万元,将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至56,020万元。关联董事赵磊先生、刘伟先生、秦江先生、程伟东先生、陈军民先生5人依法回避了此项议案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全面了解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2017年10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890万元,将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至57,910万元。关联董事赵磊先生、刘伟先生、秦江先生、程伟东先生、陈军民先生5人依法回避了此项议案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全面了解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2017年11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1,165万元,将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至89,075万元。关联董事赵磊先生、刘伟先生、秦江先生、程伟东先生、陈军民先生5人依法回避了此项议案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全面了解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二)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的情况

根据目前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新增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富集团”),天富集团全资子公司新疆天富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富信息”)、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下称“国际经贸”)、新疆天富易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天富易通”),天富集团控股子公司玛纳斯县肯斯瓦特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肯斯瓦特”)2017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因预计年末煤炭运输费用将大幅提升,故增加公司预计接受天富易通运输服务的交易金额23,465万元;同时预计2017年度内增加接受天富信息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1,000万元;增加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水利电力”)向天富集团及其所属关联企业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3,500万元;增加向天富信息购买商品的交易关联金额1,200万元,增加向国际经贸购买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1,000万元,增加向肯斯瓦特购买电力的关联交易金额1,000万元。上述项目合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31,165万元。调整后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6月29日、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2017-临026《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2017-临056《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17-临114《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二、新增关联方介绍

2017年10月,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石河子市天富智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天富智盛”)向肯斯瓦特增资1亿元人民币,取得肯斯瓦特43.48%的股权。增资完成后,天富智盛成为肯斯瓦特第一大股东,故自11月起,公司认定与肯斯瓦特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肯斯瓦特法定代表人王晓照,注册资本2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水力发电、水利发电技术培训、水库、堤坝的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钢材、建筑材料、水泥制品、电线电缆的销售;商品混凝土;房屋租赁。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次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因预计年末煤炭运输费用将大幅提升,故增加公司预计接受天富易通运输服务的交易金额;同时由于公司信息化程度不断提升及维稳安防的需要,预计2017年度内增加接受天富信息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故此需调整2017年度公司预计与天富易通及天富信息发生的接受其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2、本次向关联人购买商品的关联交易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天富智盛向肯斯瓦特增资而成为其第一大股东,使得肯斯瓦特成为公司关联方,故公司采购肯斯瓦特电量变成关联交易;由于生产经营及维稳安防的需要,公司增加向天富信息及国际经贸日常采购的预计金额,故此调整2017年度公司预计与肯斯瓦特、国际经贸及天富信息发生的购买其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3、本次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因经营需要及业务扩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水利电力预计将增加向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提供建筑安装等服务的交易金额,故此调整2017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天富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所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均明确了关联交易价格,有关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股东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定价原则为:

1、按所签协议价执行;

2、按招标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的合理预计,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成本,满足了公司经营发展及维稳安防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

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17-临127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

租赁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

并签订相关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燃气”)租赁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所属燃气二管线资产组并签订相关合同,租金以燃气二管线资产组原值为基础,按照三十年计算折旧,外加11%的租赁税率计算租金,每月实际租金为95万元,全年租金合计为1,140万元,租赁期自2017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赵磊先生、刘伟先生、秦江先生、程伟东先生、陈军民先生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公司与天富集团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82.72万元。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石河子全市的正常、有序供气,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燃气租赁公司控股股东天富集团所属的燃气二管线资产组。租金以燃气二管线资产组原值为基础,按照三十年计算折旧,外加11%的租赁税率计算租金,每月实际租金为95万元,全年租金合计为1,140万元,租赁期自2017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看护、维护、保养、检修等费用由天源燃气承担。

(下转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