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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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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2017-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 公告编号:2017-150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停牌相关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购买事项,标的资产为社区生活服务相关行业企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三泰,股票代码:002312)已于2017年11月1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和《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45、2017-147)。

目前,公司确定筹划中的资产购买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前已停牌时间累计计算),即承诺争取在2017年12月13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12月13日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二、 停牌期间安排

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聘请及督促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按期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 必要的风险提示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