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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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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先锋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12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募集,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先锋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2号),注册日期为:2016年12月13日。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4月14日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并不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基金收益受货币市场流动性及货币市场利率波动的影响较大,因此,本基金可能面临较高流动性风险以及货币市场利率波动的系统性风险。投资本基金的风险还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其他风险。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0月1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7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

张松孝先生,董事长,博士,CFA。现任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就职于华泰证券,大通证券,曾任大通证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天风证券董事,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辉女士,董事,硕士。现任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大连旅顺国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分行,申银万国证券大连证券营业部,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任联合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丁东华先生,董事,硕士。现任国美金控集团副总裁,曾就职于中国联通,国美电器,曾任国美电器总部资金部经理,财务副总监,沈阳国美总经理,库巴网CEO。

齐靠民先生,董事、总经理,博士。现任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职于深圳市人民银行,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曾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恒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委会委员。

王秀玉先生,独立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所长。曾就职于大连市财政局,大连会计师事务所,曾任大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大连正元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主任会计师,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所长。

刘燕迪女士,独立董事,硕士。现任北京观韬中茂(大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分所负责人。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唐山分行,大连泰基科技集团。

朱圣琴女士,独立董事,长江商学院EMBA及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EMBA。现任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汇源集团副董事长,佳美利雅(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汇源先锋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

王世旻先生,监事,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联合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就职于大连信诚审计事务所,大连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筑成建设集团公司,曾任大连汉信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彬彬女士,监事,硕士。现任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曾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高级风控经理,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高级风控经理、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合规法务VP。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张松孝先生,董事长,履历同上。

齐靠民先生,总经理,履历同上。

赵春来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就职于深圳阳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证券研究、投资;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基金债券部、投资管理部等部门工作;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任交易总监。

王致远先生,督察长,博士。曾就职于新华社中国证券报社;工信部赛迪研究院产业政策研究所、政策法规研究所,从事法律法规研究工作,副处长级;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任副总经理,分管合规风控业务;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

4、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

王颢先生,2007-2012年任职于恒泰证券固定收益部,历任交易员、投资经理;2013-2015年任职于恒泰证券资产管理部,历任投资主办人、业务董事;2016年1月加入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研究部固定收益副总监。2016年11月起担任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杜磊先生,2011-2013年任职于光大证券金融市场部,担任高级经理职位;2013-2016年曾先后任职于中信建投证券固定收益部、兴业银行北京分行金融市场部;2016年5月加入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总经理齐靠民先生,副总经理赵春来先生,市场开发部总监李丰源先生,投资研究部权益副总监王建强先生,投资研究部固定收益副总监王颢先生,监察稽核部总监王彬彬女士。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渤海银行”)

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30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拾伍亿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93号

联系人:阮劲松

联系电话:010-66270109

发展概况:

渤海银行是1996年至今国务院批准新设立的唯一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第一家在发起设立阶段就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中资商业银行,是第一家总部设在天津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渤海银行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津商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7家股东发起设立。2005年12月30日成立,2006年2月正式对外营业。

渤海银行在发展规划中确定了成为“最佳体验现代财资管家”的长远发展愿景,明确了以客户为中心,通过特色化、综合化、数字化、国际化四大抓手,建立人才、科技、财务、风险和机制五大保障,持续推动转型的战略定位,树立了“客户为先、开放创新、协作有为、人本关爱”的企业核心价值观。自成立以来,在制度、管理、商业模式和科技平台创新上进行了不懈地探索,实现了资本、风险和效益的协同发展,保持了包括规模、利润等成长性指标和风险控制指标的同业领先水平。

2016年,渤海银行资产总额达到8561.20亿元,较年初增长12.02%;实现营业收入218.65亿元,同比增长18.32%;实现净利润64.73亿元,同比增长13.80%。截至2017年7月末,渤海银行已在全国设立了26家一级分行、22家二级分行、125家支行、82家社区小微支行,并在香港设立了代表处,下辖分支机构网点总数达到256家,网点布局覆盖了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及中西部地区的重点城市。

2017年,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全球银行1000强”排名中,渤海银行综合排名逐年大幅提升,从2009年的603位,提升至200位;亚洲银行综合竞争力排名第50位。在《金融时报》主办的“中国金融机构金牌榜·金龙奖”评选中,荣获“年度十佳互联网金融创新机构”奖,以及在《中国经营报》、《21世纪经济报道》、《每日经济新闻》等组织的一系列评选活动中,先后获得“卓越竞争力个人贷款业务银行”、“卓越金融市场业务银行”、“卓越资金存托管银行”等多项殊荣。

2、主要人员情况

付钢先生,渤海银行行长。曾任辽宁省锦州市财贸办财金处处长,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委委员、副主任,交通银行锦州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营口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交通银行天津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5年2月起任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

王锦虹先生,渤海银行副行长,分管托管业务。曾任深圳发展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历任本行国有和大型企业部总经理,天津分行行长兼滨海新区分行书记、行长,总行行长助理兼天津分行、滨海新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4年2月起任渤海银行副行长。

赵亚萍女士,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30余年金融从业经历,具有丰富的托管业务管理经验,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信贷员、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中国农业银行基金托管部资金清算处处长、核算处兼市场处处长,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起任渤海银行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渤海银行总行设托管业务部,下设市场营销、产品及业务推动、托管运作、稽核监督、需求与运维、基金业务外包服务六个团队,配备有人员60余人。部门全体人员均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基金从业资格,高管人员和团队负责人均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渤海银行于2010年6月2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2011年5月3日获得中国保监会核准开办保险资金托管业务。渤海银行始终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投资者和金融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并依据不同客户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和增值服务,获得了合作伙伴一致好评。

目前,渤海银行托管业务已涵盖信托计划保管、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托管、私募投资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客户资金托管、互联网金融托管等业务品种。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名称: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07号国际科技大厦30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楼23层2306-2307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松孝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58239890

传真:010-58239889

联系人:王洁

网址:www.xf-fund.com

(2)先锋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网址:www.xf-fund.com

2、其他销售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胡佳敏

电话:95559

(2)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4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4F

法定代表人:蔡国华

联系人:邹谋杰

电话:13811768010

(3)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新华大街504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蔚山路2559号

法定代表人:高兵

联系人:曲凌

电话:0431-89250650

(4)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9号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9号

法定代表人:王媖

联系人:赵辉

电话:024-22955400

(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电话:0755-82492193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邓颜

电话:010-66568292

(7)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7层01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7层

法定代表人:赵立功

联系人:马国栋

电话:0755-82560892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瞿秋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18、19、36、38、39、40、41、42、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95575

(10)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D座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熊丽

电话:0471-4972675

(11)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号1幢32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号1幢32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联系人:王威雅

电话:021-32229888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1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联系人:王超

电话:010-85127570

(1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曹实凡

联系人:石静武

电话:18626867606

(15)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16)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020-89629021

(1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法定代表人:张彦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1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光华路四号东方梅地亚中心C座901室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沈硕

电话:010-65980380

(1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20)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李思慜

电话:18968001170

(21)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法定代表人:李昭琛

联系人:付文红

电话:010-62676405

(22)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12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联系人:郭宝亮

电话:010-59287984

(23)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胡学勤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2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7号嘉铭中心B座10层

法定代表人:李悦

联系人:祖杰

电话:010-57756159

(25)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陈云卉

电话:021-33323999*5611

(26)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联系人:陈东

电话:021-52822063

(27)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室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段京璐

电话:010-88312877

(28)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戴珉微

电话:021-33768132

(2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何昳

电话:021-20691922

(30)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34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341室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联系人:季长军

电话:010-52609656

(31)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36层3603室

法定代表人:程刚

联系人:张旭

电话:010-56176118

(32)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1116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640500

(33)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9层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联系人:陈剑炜

电话:010-57418813

(34)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80359115

(35)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南山路155号南山1910 A3-1

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联系人:王清臣

电话:13522300698

(36)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朱海涛

电话:15921264785

(3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联系人:曹怡晨

电话:021-50583533

(3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余永键

电话:010-85097570

(3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18001102931

(40)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浦项中心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齐剑辉

联系人:姜英华

电话:13501150580

(41)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联系人:江卉

电话:010-89189288

(42)佳泓(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怀北镇怀北路3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911室

法定代表人:谢亚凡

联系人:陈冲

电话:010-88580408

(43)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村南1号楼7层7117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1302室

法定代表人:王兴吉

联系人:武可欣

电话:010-62062880

(44)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中心38层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联系人:刘美薇

电话:010-85870662

(45)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园公寓1号楼1层南部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A座2106

法定代表人:夏予柱

联系人:胡明哲

电话:010-68091380

(46)深圳秋实惠智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2308-9室

法定代表人:张秋林

联系人:孟祥生

电话:010-87716492

(4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518号北美广场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电话:021-65370077-268

(48)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毛林

电话:021-80133597

(49)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联系人:陆锋

电话:027-87006009(8004)

(50)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姜焕洋

电话:15840969093

(51)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法定代表人:李悦章

联系人:张林

电话:010-85594745

(52)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1501-1504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1501-1504室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联系人:许森川

电话:0592-3122672

(53)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集镇7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新街口中山东路9号天时国际商贸大厦11楼E座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张宏鹤

电话:025-56663409

(54)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李修辞

联系人:邵玉磊

电话:010-59013825

(55)洪泰财富(青岛)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9号楼701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9号楼706室

法定代表人:任淑桢

联系人:周映筱

电话:0532-66728591

(56)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戴新装

联系人:朱学勇

电话:021-20538888

(57)扬州国信嘉利投资理财有限公司

住所:扬州市广陵区广陵产业园创业路7号

办公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广陵产业园创业路7号

法定代表人:王浩

联系人:王琦

电话:021-68819999-8577

(5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刘洋

电话:010-85650628

(59)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1号丽丰大厦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1号丽丰大厦20层

法定代表人:吴祖芳

联系人:张帆

电话:0755-82776680

二、登记机构

名称: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07号国际科技大厦30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楼23层2306-2307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松孝

电话:010-58239806

传真:010-58239896

联系人:刘岩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2楼

负责人:吴明德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联系人:王文

经办律师:刘峰、王文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赵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赵钰

四、 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的名称:先锋日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

基金类型:货币市场基金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保持基金资产的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七、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和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短期资金市场状况等因素对利率走势进行综合判断,并根据利率预期动态调整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力求在满足安全性、流动性需要的基础上实现更高的收益率。

1、久期控制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货币市场利率趋势的判断来配置基金资产的久期。在预期利率上升时,缩短基金资产的久期,以规避资本损失或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延长基金资产的久期,以获取资本利得或锁定较高的收益率。

2、资产类属配置策略

资产类属配置是指基金资产在各类短期金融工具以及现金等投资品种之间配置的比例。本基金通过对各类别金融工具的流动性、收益率水平、供求关系、信用等级等因素的研究判断,挖掘不同类别金融工具的结构性投资价值,制定并调整类属配置,形成合理组合以实现稳定的投资收益。

3、时机选择策略

股票、债券发行以及季末、年末效应等因素可能会使市场资金供求情况发生暂时失衡,进而推高市场利率,充分利用这种短暂失衡能够提高基金资产的收益率。

4、套利策略

套利操作策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跨市场套利。短期资金市场有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构成,由于其中的投资群体、交易方式等要素不同,使得两个市场的资金面、短期利率期限结构、流动性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别。本基金将在充分论证套利机会可行性的基础上,寻找合理的介入时机,进行跨市场套利操作,以期获得安全的超额收益。

(2)跨品种套利。由于投资群体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对期限相近的交易品种同样可能因为存在流动性、税收等市场因素的影响出现内在价值明显偏离的情况。本基金将在保证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进行跨品种套利操作,以期获得安全的超额收益。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九、 业绩比较基准

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没有超过120天的情况。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没有超过240天的情况。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

9.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9.3 其他资产构成

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营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7年9月30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4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投资业绩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先锋日添利A:

先锋日添利B:

十三、 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2%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并依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履行必要程序后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公司结合先锋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运行情况,对其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说明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对基金合同的生效日期、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二、“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对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三、“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概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四、“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对其他销售机构的情况进行了更新。

五、“第七部分基金的募集”,对基金的募集期限进行了更新。

六、“第八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鉴于本基金已经成立,删除了相关表述,说明了基金合同的生效事项。

七、“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对于申购、赎回、转换、定投的开放时间更新了相关表述。

八、“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对本基金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报告内容进行了更新,内容截止至2017年9月30日。

九、增加“第十一部分基金的业绩”,对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表现数据进行了统计,内容截止至2017年9月30日。

十、“第二十五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对于本基金的相关公告事项进行了更新。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7日

2017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