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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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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补充公告

2017-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中房股份    编号:临2017-101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中房”)与汉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辰控股”)签订了《乌鲁木齐市房产转让合同书》,新疆中房出售其所属的新疆兵团大厦二层共计2,898.26平方米,房产证号为2013448263的投资性房地产,出售价格为78,253,020元。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 转让标的情况

1、权属情况

新疆兵团大厦位于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友好路23号,新疆兵团大厦主楼总层数29层,裙楼层数为地下2层至地上4层,截至2017年10月末新疆中房持有新疆兵团大厦裙楼部分1层、部分2层及3、4层产权。本次出售的是位于裙楼的部分2层投资性房地产,房产证号为乌房权证沙依巴克区字第2013448263号,登记时间为2013年10月9日,为新疆中房单独持有,规划用途为商业用房。

该项产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未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防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标的取得过程

2008年6月,公司原控股子公司中房集团华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公司”)和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远公司”)分别购买了新疆中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中盈”)97.69%和2.31%的股权,从而取得了新疆中盈持有的新疆兵团大厦裙楼3至4层投资性房地产。2008年7月,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名称变更为新疆中房置业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长远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天津乾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乾成”)分别购买了新疆茂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茂润)60%和40%股权,从而取得了新疆茂润持有的新疆兵团大厦裙楼地下2层至地上2层投资性房地产。

2010年1月,公司董事会决议新疆中房吸收合并新疆茂润。2010年11月,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成。吸收合并后公司名称为新疆中房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500万元,其中华北公司持股94.0741%,长远公司持股4.4444%,天津乾成持股1.4815%。

2013年9月,华北公司将持有的新疆中房94.0741%股权以初始投资成本转让给本公司持有。

2015年9月,长远公司将持有的新疆中房4.4444%股权,天津乾成将持有的新疆中房1.4815%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持有。

目前,新疆中房注册资本13,5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经营情况

公司收购新疆中房后,对所拥有的新疆兵团大厦裙楼全部对外出租经营,此次出售的2层与大厦的3、4层曾整体出租作为酒店经营,后由于酒店经营不景气退租。公司一直在对外招租,并在乌鲁木齐晚报、乌鲁木齐晨报等媒体发布广告招租。2013年至2016年,公司出售了地下1层、地下2层、部分1层及部分2层投资性房地产。目前拥有的新疆兵团大厦除1层部分出租外,其余部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新疆中房本次出售的投资性房地产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注:2016年末账面净值经年审会计师事审计,2017年10月末账面净值未经审计。

4、交易价格情况

公司业务部门对大厦所处区域及周边区域相近相类似的一至二层商铺进行了市场调查,同时参考了2013年新疆中房曾经出售的同楼层部分投资性房地产的交易价格(当时的成交单价为26,000元/平方米),经与交易对方协商最终确定交易价格。此次出售的投资性房地产交易总额为78,253,020元,单价为27,000元/平方米。

二、 交易对方情况

公司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汉辰控股的信息,汉辰控股主要业务为投资管理,自成立以来投资了广西佰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永乐安商贸有限公司。据了解,汉辰控股已向其100%控股股东北京中瑞华晟贸易有限公司申请了一定金额的借款,以保证按期支付交易款项。公司也查阅了汉辰控股及其控股股东提供的财务报表,确认交易对方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经公司查证:汉辰控股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呼健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也不是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公司关联自然人未在汉辰控股及其控制的公司中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12个月内以及未来12个月内,汉辰控股不存在前述情形。汉辰控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合同签订情况

2017年11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四十一次会议(临时)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产转让合同书的议案》,公司与汉辰控股签订了《房产转让合同书》。2017年11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四十二次会议(临时)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产转让合同书之补充合同的议案》,公司与汉辰控股签订了《房产转让合同书之补充合同》,约定:1、将本次交易需经过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增加作为本次《房产转让合同书》的生效条款之一。如本次交易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房产转让合同书》不生效,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于股东大会召开第二日退回汉辰控股已支付的第一次房款(无需双倍返还定金);2、将第二次付款时间改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日,支付房价的90%。3、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四、 本次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部分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是为了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将增加确认年度营业收入74,526,685.71元,预计增加利润总额3,700万元左右。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90 证券简称:中房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02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长远天地大厦C座二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12日

至2017年1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第八届董事会四十一次会议(临时)、第八届董事会四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11月25日及11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

登记时间:2017年12月7日、8日、11日9: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8号长远天地大厦C座二层公司证券部

(二)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洪洁

电话:010-82608847

传真:010-82611808

邮箱:guohongjie@credholding.com

(二)参会人员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四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

第八届董事会四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