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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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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56证券简称:东宏股份公告编号:2017-005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1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倪立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确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按时启动及顺利运行,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利用自筹资金人民币33,668,061.22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金额33,668,061.22元,具体置换资金有关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17年11月24日起到2018年11月23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树立公司品牌形象,优化公司战略布局,全面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公司将对公司的内部机构设置作如下调整:成立上海办事处。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东宏管业新疆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整合内部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东宏管业新疆有限公司,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东宏管业新疆有限公司的清算、注销等相关工作。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东宏管业新疆有限公司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于2017年11月6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4,791.2万元增加至19,724.2万元。根据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内处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以及2016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公开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将注册资本由14,791.2万元变更为19,724.2万元,并对《公司章程》中第三条、第六条、第十九条、第一百七十三条条款相应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备查文件: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6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齐卫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3,668,061.22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中2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认为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认为公司为提高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备查文件: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7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7年11月6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4,791.2万元增加至19,724.2万元。

根据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内处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以及2016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延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公开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将注册资本由14,791.2万元变更为19,724.2万元,并对《公司章程》中第三条、第六条、第十九条、第一百七十三条条款相应进行修改。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具体如下:

此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8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金额为33,668,061.22元人民币,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5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33万股,发行价10.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7,203,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9,800,7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11月1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3702000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实际募集资净额与公司发行预案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6万吨聚乙烯(PE)管材、管件技术开发项目”的金额从人民币489,800,700.00元调整为人民币204,020,7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投资的实际需要,用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款项。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方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截至2017年11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33,668,061.22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作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2017】37020027号《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

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33,668,061.22元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3,668,061.22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等议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将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2017】37020027号),认为:

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止日为2017年11月17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编制。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宏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3,366.81万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公司就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已就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前述决策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是合理的、必要的。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668,061.2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4、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33,668,061.22元。

六、上网公告文件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37020027号《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公告编号:2017-009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5号)文核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33万股,发行价10.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7,203,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9,800,7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11月1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3702000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使用额度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产品种类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

3、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

4、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等的具体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2017年11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同意东宏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公告编号:2017-010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17年11月24日起到2018年11月23日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5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33万股,发行价10.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7,203,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89,800,700.0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7年11月1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3702000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7年11月17号,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17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实际募集资净额与公司发行预案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差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6万吨聚乙烯(PE)管材、管件技术开发项目”的金额从人民币489,800,700.00元调整为人民币204,020,700.00元。上表中已累计投资额为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17年11月24日起到2018年11月23日止。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以1年为期限计算,可减少利息支出870万元(按同期银行存贷款利率差计算)。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17年11月24日起到2018年11月23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东宏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保荐机构对东宏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暂时处于闲置状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其中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笔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3、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使用额度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产品种类

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

3、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4、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等的具体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自有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提高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东宏管业新疆有限公司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东宏管业新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东宏管业新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新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东宏新疆的清算、注销等相关工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东宏新疆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宏管业新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7MA77F60P9Q

3、法定代表人:倪立营

3、注册资本:12,000万元

4、住所:新疆双河市89团和景苑小区1号商业楼3号商铺

5、成立日期:2017年5月18日

6、经营范围:开发、制造、销售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类复合管材管件、聚乙烯(PE)管材管件、钢塑类复合管材管件、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加强筋螺旋焊接复合钢管、耐磨复合管、RTP增强热塑性复合管、PPR系列管材管件、PE-RT系列管件管材、PVC管、保温管、钢丝编织增强PE管、高压胶管、双壁波纹管等(含基础设施及民用、燃气用、工矿用、化工用、油田用)及配套管件;管道工程安装、维护及技术服务、智能管道系统开发与应用;开发、制造、销售粘接树脂、色母料、改性功能母料、涂塑粉末等各类塑料专用料;塑料薄膜类、玻璃钢制品类、保温材料类、炮塞的制造、销售;标准件类、钢材类、矿用设备、配件的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东宏新疆100%的股权

8、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9月30日,总资产0元,净资产0元;2017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注销东宏新疆的原因

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东宏新疆是公司基于未来整体发展规划和布局而进行的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是为了进一步节约公司现有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三、注销东宏新疆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东宏新疆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