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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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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7-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面向合格投资者)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2015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摘要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的“风险因素”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1,897,224.32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67.8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8.45%);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9,885.82万元(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910,950.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8.01%。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参见发行公告。本期债券拟申报场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二、市场利率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情况、国家施行的经济政策、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使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根据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该等评级结果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该等评级结果表明本期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过程,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级别或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对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评级机构将及时在评级机构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并同时报送发行人及相关监管部门,并由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六、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910,950.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8.01%。发行人提供对外担保数额较大,占净资产比重较高,尽管发行人对外担保对象主要为其他绍兴市属国有企业,且目前被担保人资信情况良好、经营活动正常,但若被担保人出现经营困难导致无力偿付到期债务的情况,发行人将面临一定的代偿风险。

七、发行人2014-2016年末、2017年6月末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2,348,396.34万元、2,774,432.23万元、2,880,708.05万元和3,098,042.87万元,分别占负债合计的76.25%、76.18%、75.19%和77.29%,占比较高。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相对较低,2014-2016年末、2017年6月末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0.49倍、0.62倍、0.85倍和0.98倍,发行人存在有息负债规模大、利息保障倍数低,从而有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风险。

八、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6月30日,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612,148.09万元、874,214.07万元、1,020,324.10万元和1,135,214.46万元,分别占总资产比例为12.89%、16.42%、17.91%和19.22%。公司在建工程规模较大,未来存在相对大额的资金支出需求,易对发行人形成较大的融资压力。此外,由于部分项目建设工期长,考虑到成本管理、应收款回收手续复杂等因素,有可能形成一定的财务风险。

九、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281,851.76万元、244,448.35万元、163,760.98万元和170,483.87万元,分别占总资产比例为5.94%、4.59%、2.87%和2.89%。随着业务不断拓展,其他应收款呈现波动趋势。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不断增加,易造成流动资金短缺,负债规模上升,财务费用增加等风险。此外,公司其他应收款存在非经营性因素,回款效率易受到地方政府机关的行政命令影响。

十、一直以来,公司得到了地方政府在财政方面的大力支持,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1-6月,公司得到的政府补助分别为81,539.74万元、80,453.30万元、87,210.94万元和25,956.76万元。如未来财政补贴无法及时足额到位,将对公司的资金运营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发行人的财务结构稳定。

十一、公司未来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2017-2020年,公司需偿还债务金额分别为48.32亿元、22.42亿元、41.35亿元和8.78亿元,未来两年面临较大的债务偿还压力。

十二、公路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面临一定的政策风险。公司运营路产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的确定和调整由政府决定,公司缺乏自主权,若收费政策调整将对公司运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十三、公司生命健康产业整合事项不确定性。为做大生命健康产业,公司成立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新公司的资产整合和相关手续审批尚在进行中,具体发展规划尚在研讨和论证中。

十四、发行人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已于2017年8月31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披露后,本期债券仍然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590.58亿元,净资产189.7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7.88%;2017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23.4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2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65亿元。

经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披露后仍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基本条件。

十五、发行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于2015年11月25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731号文核准。由于本期债券实际发行时间在2017年,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债券名称由“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变更为“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全称为“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次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2015年7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决议;2015年8月14日,公司股东绍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关于同意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绍市国资产[2015]39号)文件批准发行本期债券。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15年11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31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含250,000.00万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根据上述核准情况,公司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的公司债券,分期发行,其中首期债券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行完毕,剩余数额将按照《债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本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环境,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三)本期债券的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发行规模:本期基础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

3、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在基础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的基础上追加不超过5亿元的发行额度。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附第2个计息年度末、第4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4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15个交易日,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下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使用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下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2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2个和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下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期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8、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2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2个计息年度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2年票面利率加或减发行人提升或降低的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第4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4个计息年度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第3-4年票面利率加或减发行人提升或降低的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1年固定不变。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1、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2、起息日:2017年12月1日。

13、付息日: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12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果投资人于第2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2018年至2019年每年的12月1日为其回售部分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果投资人于第4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2018年至2021年每年的12月1日为其回售部分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本金兑付日:2022年12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果投资人于第2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2月1日;如果投资人于第4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12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利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6、发行方式: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17、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1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9、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21、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2、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绍诸高速公路诸暨延伸线工程的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25、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7年11月24日。

发行首日:2017年11月29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1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生产

住所:绍兴市解放北路148号六楼

电话:0575-85126594

传真:0573-85220320

联系人:陆百灵、景芳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电话:010-88005351

传真:010-88005099

项目负责人:黄梁波

项目组人员:李思聪、何畏、王熙子

(三)分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人:王彬

邮编:100010

电话:010-65608390

传真:010-65608445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冯坚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中兴中路375号写字楼B座7F-8F

电话:0575-88207768

传真:0575-88209990

联系人:孙孟强、谭志江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黄锦辉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电话:0573-82627289

传真:0573-82627279

经办会计师:顾宇倩、叶增水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住所: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评级分析师:许家能、陈晓晓、王茂晨

(七)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电话:010-88005351

传真:010-88005099

联系人:李思聪、何畏、王熙子

(八)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负责人:陈文伟

住所:绍兴市胜利东路180号

电话:0575-85208697

传真:0575-85208701

联系人:俞萍萍

(九)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经理:聂燕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十一)簿记管理人收款银行

银行账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深港支行

账号:4000029129200281834

大额支付系统号:102584002910

五、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六、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的涵义为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中诚信评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的涵义为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基本观点

中诚信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的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中诚信评定绍兴交投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绍兴交投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中诚信肯定了绍兴市区域经济的发展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公司拥有有力的政府支持、较强的区域竞争能力等正面因素。同时,中诚信也关注到公司未来将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公路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面临一定的政策风险、生命健康产业整合事项具有一定不确定性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经营及整体信用状况产生的影响。

2、正面

(1)绍兴市经济持续增长,财政实力较强。2016年绍兴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710.19亿元,同比增长5.1%;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90.3亿元,同比增长7.55%。绍兴市经济持续增长,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为其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快和重点项目的投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有力的政府支持。2014-2016年,公司分别获得财政补贴8.15亿元、8.05亿元和8.72亿元,同时,绍兴市政府还多次划入优质资产支持公司的发展。

(3)嘉绍跨江大桥和大桥南接线的通车运行,巩固了公司在绍兴市收费公路主要投资与运营上的主要地位。嘉绍跨江大桥和大桥南接线于2013年7月起通车收费,进一步巩固了公司作为绍兴市收费公路主要投资与运营主体的重要地位。

(4)公交业务具有明显的市场份额优势。近年来,随着公交三区融合工作的有序推进,公司将逐步整合三区公交资源,未来公司公交规模有望扩大。

3、关注

(1)债务增长较快,未来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截至2016年末,公司有息债务余额326.97亿元,占总资产的57.40%;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和总资本化比率分别为67.25%和63.67%,处于较高水平。

(2)公路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面临一定的政策风险。公司运营路产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的确定和调整由政府决定,公司没有自主权,若收费政策调整将对公司运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3)铁矿石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近年来受到钢铁产能过剩和环保要求趋严的影响,铁矿石的需求持续走弱,2014-2016年该板块收入分别为6.54亿元、3.70亿元和0.85亿元。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将于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中诚信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同时,通过中诚信网站(www.ccxr.com.cn)予以公告。跟踪评级报告在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四)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成立以来因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资信评级时主体信用评级情况(不包含子公司)如下: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在各大银行均具有良好的信誉,获得了各大银行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这也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提供了支持。

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在金融机构的授信总额为4,780,000.00万元,已使用2,749,110.00万元,剩余额度2,030,890.00万元。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发生过违约现象。

(三)成立以来发行的债券、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注:1、“绍兴市旅游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为发行人子公司绍兴市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2、“2015年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为发行人子公司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发行的企业债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已发行债券、债务融资工具不存在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四)累计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如发行人本次申请的公司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累计公开发行的债券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0万元,占发行人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为37.52%,占发行人201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为36.90%,均不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40.00%,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五)主要财务指标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一)发行人的设立及注册资本演变

1、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原名绍兴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系经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绍兴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的批复》(绍市府发〔1999〕50号)批准,在原绍兴市交通投资公司的基础上规范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为绍兴市国有资本管理局(现更名为绍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绍兴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于1999年7月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设立时注册资本8,617万元。上述出资已经绍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绍会内验〔1999〕第96号)核实。

2、发行人注册资本演变

(1)2000年增资

2000年7月,经绍兴市国有资本管理局同意,将上级拨款和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6,000万元人民币,上述出资已经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绍天源会内验〔2000〕第188号)核实。

(2)2002年增资

2002年5月,绍兴市财政局以货币出资20,434.2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6,434.20万元,上述出资已经绍兴兴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绍兴业会验字〔2002〕第337号)核实。

(3)2003年增资

2003年3月,绍兴市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原绍兴市国有资本管理局)以货币出资12,466.08万元,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1,099.72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0万元,上述出资已经绍兴大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绍统会所验〔2003〕字079号)核实。

(二)发行人公司设立及最近三年及一期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发行人公司设立时的实际控制人为绍兴市人民政府,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的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和置换的情况。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重要股权投资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06月30日,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经营业务情况如下所示: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发行人为绍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拥有的国有独资公司。绍兴市人民政府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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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

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绍兴市解放北路148号六楼)

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