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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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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7-133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7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7年11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4日-2017年12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4日下午15:00至2017年12月2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8日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8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017年12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18号上地创新大厦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持股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7年12月19日(上午9:00—下午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7年12月19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18号上地创新大厦四层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柳

(2)联系电话:010-59065226

(3)传真:010-59065515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会议期限:半天。

七、备查文件

1.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

一、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三、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2”,投票简称为“天马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5日(股东大会召开当天)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 出席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会议决议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时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本表复印有效。

附件三: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7-134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11月27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由董事长傅淼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与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沟通,公司拟改聘普华永道所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拟为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7-136)。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133)。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7-135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7 年11月27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二名,其中监事胡亮先生因公出差,授权监事岳基伟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岳基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7-136)。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7-136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所”) 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与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沟通,公司拟改聘普华永道所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拟为1年。

二、普华永道所概况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609134343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成立日期:2013年01月18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普华永道所具备财政部、证监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普华永道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普华永道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普华永道所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17年11月27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普华永道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经核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2017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7-137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7 年11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TBG AGRI HOLDINGS PTY LTD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并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 603号),公司已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进行书面回复。

现根据相关要求,将公司向深交所就问询函做出的书面回复予以披露,详见本公告日披露的《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 603 号)的回复》。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