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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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

2017-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17-105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投资”)计划于2017年8月8日起6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公司已于2017年10月28日披露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8)。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下午收市后接到新力投资通知,其于11月2日至11月27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5,051,83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4%,增持金额约6,336万元。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前,增持主体持股情况如下: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7年8月8日公司披露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65),公司控股股东新力投资拟在前期增持承诺(0.5亿元-1亿元)的基础上,于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98),公司控股股东新力投资于10月26日至2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4,061,00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4%,增持金额约5,500万元。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本次增持后,新力投资持股情况如下:

四、后续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后,新力投资累计增持金额已超过所承诺增持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下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新力投资不排除在 2018年2月8日前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前期累计已增持的股份)。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增持主体将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编号:临2017-106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德合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合典当”)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贷款利率:参照银行贷款利率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和德合典当签署《委托贷款合同》,通过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向德合典当提供人民币10,000万元委托贷款,用于德合典当日常经营,贷款期限1年,贷款利率参照银行贷款利率,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该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名称: 安徽德合典当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辉隆大厦

法定代表人:钟钢

注册资本:2.2亿元

主营业务: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及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2、德合典当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68.86%;安徽辉隆集团新力化工有限公司持股5.45%;池州华远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4.55%,其他12个股东合计持股21.14%。

3、德合典当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6年12月31日,德合典当资产总额65,225.71万元、净资产38,283.76万元、营业收入11,127.65万元、净利润5,885.0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17年9月30日,德合典当资产总额69,252.56万元、净资产39,689.34万元、营业收入6,989.58万元、净利润3,605.5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公司的委托贷款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德合典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且德合典当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还能力。

五、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10,000万元,无逾期委托贷款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