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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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2017-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3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帝机床”)于近日与葛洲坝环嘉(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环嘉”)签订《购销合同》,力帝机床将为葛洲坝环嘉提供四条废钢破碎生产线等设备。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400万元(含税),交付日期按照力帝机床与葛洲坝环嘉各分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执行(该合同另行签订)。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葛洲坝环嘉(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环嘉”)成立于2015年6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陈熹,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镇中革村。其经营范围主要为:废旧物资回收;包装设备的租赁;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房屋租售代理;普通货运;建筑物拆除;原材料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葛洲坝环嘉(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环保循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的大型环保企业。葛洲坝环嘉(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是央企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绿园科技有限公司与环嘉集团董事长王金平共同出资。

葛洲坝环嘉(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一会计年度(2016年度)与葛洲坝环嘉(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类似业务交易金额为0万元;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上一会计年度(2016年度)与葛洲坝环嘉(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类似业务交易金额为537.5万元.

葛洲坝环嘉(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实力雄厚,信用优良,本公司认为其交易履约风险较小。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 甲方:葛洲坝环嘉(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力帝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 合同标的:四条废钢破碎生产线等装备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合同价格包含设计费、制造费、安装调试费、备品备件金额、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电气自动化控制系统、水、电、气液压系统等管道工程、软件费、检验费、差旅费、培训费所需费用及税金(17%增值税)等相关费用项目。

3. 交易价格:人民币捌仟肆佰万元整(¥84,000,000)(含税)。此合同将分成四个分项合同,由甲方各分公司与乙方签订并实施。

4. 支付条款:具体付款时间和金额按照与甲方各分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执行

(1) 合同生效10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30%的预付款。

(2) 合同生效30天,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货款作为第一笔进度款。

(3) 合同生效50天,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货款作为第二笔进度款。

(4) 乙方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正常运转72小时达产达标,经双方签字验收确认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25%的货款。

(5) 剩余货款作为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金。在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内未出现设备质量问题,甲方再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15%的货款。

5. 主要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期交货时(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3%。计算,在货款中抵扣。如逾期交货超过9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价款。

(2) 甲方延期付款时(正当拒付除外),应向供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达到15个工作日后,每超一个工作日按应付金额的3%。计付。如逾期超过90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造成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额的20%。

6. 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本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2016年)营业总收入的2.95%,预计对公司2017年、2018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交易双方已签订的销售合同中已就违约、争议,以及遭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归属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仍有可能对合同的履行造成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截止本公告日,力帝机床2017年已新接订单122,100.97万元。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