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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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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旗下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
场外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7-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7年11月28日起增加广州证券作为旗下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业务范围

1、自2017年11月28日起,投资者可在广州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及手机客户端办理开户及交银货币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等业务。

注:就上述业务范围,如遇相关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办理各业务的,投资者届时可通过广州证券办理的基金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

2、上述基金申购、赎回等费率及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相关规则请详见该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基金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增加广州证券为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产品场外销售机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可通过广州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全部业务范围请联系广州证券进行详细咨询。

注:尽管有上述“二、业务范围”项下说明,遇基金本身公告暂停或恢复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实际可办理业务范围亦随之实时调整。投资者欲了解有关上述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2、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转换业务公告。

3、定期定额投资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向相关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的申购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4、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按相关公告内容执行。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984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网址:www.gzs.com.cn

2、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于亚利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天运宝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一、本次修改的基本情况

交银施罗德天运宝货币市场基金自2017年9月8日起暂停募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已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法律文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重要提示

1、本次修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基金合同修改后,基金的投资目标、风险收益特征不发生改变。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改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登载于本公司网站。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详见附件《〈交银施罗德天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涉及基金合同相关变动处一并修改。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交银施罗德天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斜体字为新增或修改后的内容)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天运宝货币市场基金

恢复募集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天运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002;E类:005003),经2017年7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36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根据本基金刊登在2017年9月2日《中国证券报》、2017年9月4日《上海证券报》和2017年9月5日《证券时报》上的《交银施罗德天运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自2017年9月6日起开始募集。2017年9月8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天运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募集的公告》,本基金自该日起暂停募集。

根据《交银施罗德天运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于2017年11月28日发布《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天运宝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公告》,并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以及相关销售机构协商,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7年11月28日起恢复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为2017年12月5日。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开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及E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业务。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及手机APP)办理开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业务;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即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仅可办理开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业务。

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