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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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7-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7-057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楼勇伟先生的通知,获悉楼勇伟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楼勇伟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951,569股,合计持有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52%。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9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3.84%。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7-058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2017年11月17日,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特电机”)的吕仲维、范秋敏、金纪陆、袁英永完成了第一笔股权交割,交易股数为3,900,000股,占浙特电机股份总数比例10.00%。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收购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

2017年11月22日,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浙特电机的吕仲维完成了第二笔股权交割,交易股数为1,950,000股,占浙特电机股份总数比例5.00%。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收购浙江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

二、进展情况

2017年11月27日,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浙特电机的吕仲维、范秋敏、金纪陆、孔逸明完成了第三笔股权交割,交易股数为1,950,917股,占浙特电机股份总数比例5.00%,有关协议正在正常履行中。

本次股权交割完成前,公司共持有浙特电机15%的股权(即5,850,000股);本次股权交割完成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计持有浙特电机20%的股权(即7,800,917股)。

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股票代码:002860 股票简称:星帅尔 公告编号:2017-059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浙01执46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韩国CERASEAL有限公司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2月1日作出(2015)浙杭商外初字第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CERASEAL有限公司向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返还货款1,072,500美元并赔偿利息31,504美元,合计1,104,004美元。二、CERASEAL有限公司自行运回《买卖合同(2012112701)》项下的设备。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通过公告方式送达相关法院判决书,CERASEAL公司在法定三十日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请求,因此法院判决已于2016年3月2日依法生效。上述法院判决依法生效后,CERASEAL公司仍未依法履行生效司法判决,未向公司返还货款、赔偿利息并自行运回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司依法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述生效民事判决,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财产即《买卖合同(2012112701)》项下的设备启动司法拍卖、变卖等执行程序,以实现公司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本次诉讼属涉外诉讼,涉案时间长,且无法联系到韩国CERASEAL有限公司,短期内无法正常执行程序,故公司已于2017年6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中止执行民事判决的议案》,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7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中止执行民事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中止执行申请书,请求撤回执行申请。据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终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浙01执461号案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不存在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执行裁定书》(2016)浙01执461号之一

特此公告。

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