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银货币、兴银双月理财新增
中国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及相关合作协议,经与中国银行协商,自2017年11月30日起,我公司旗下兴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000741;B类份额:000740,简称“兴银货币”)、兴银双月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份额:001783;B类份额:001784,简称“兴银双月理财”)新增中国银行为代销机构。
一、自2017年11月3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中国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等业务。投资者在中国银行办理上述业务应遵循其具体规定。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6
公司网站:www.boc.cn
(二)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00-96326
公司网站:www.hffunds.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上述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