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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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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17-088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2017年11月23日、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力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国盛证券为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国盛资管与北京快乐时代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杜力先生、张巍先生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集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于国盛证券为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担保的公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关于国盛资管与北京快乐时代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授权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关于召开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公告编号:2017-089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盛证券为国盛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本公司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于2016年12月15日为其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资管)提供2亿元担保,期限1年。为推动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国盛资管净资本水平,国盛证券拟于前述担保到期后继续为国盛资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期限自2017年12月15日起1年。

本次担保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20日,注册地深圳前海,法定代表人徐丽峰,注册资本4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国盛证券持有其100%股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6年末国盛资管总资产为48,891.79万元、总负债为5,777.30万元、净资产为43,114.49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62.96万元、利润总额3,762.21万元、净利润2,988.72万元。截至2017年10月31日国盛资管总资产为52,814.21万元、总负债为5,969.73万元、净资产为46,844.48万元,2017年1-10月实现营业收入8,889.38万元、利润总额4,806.33万元、净利润3,602.4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尚未签署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国盛证券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第十四条“证券公司对控股证券业务子公司出具承诺书提供担保承诺的,应当按照担保承诺金额的一定比例扣减核心净资本。从事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子公司可以将母公司提供的担保承诺按照一定比例计入核心净资本”的规定为国盛资管提供不超过10亿元担保,体现国盛证券对资产管理业务的重视。该项安排能够提升国盛资管净资本水平,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亿元,占本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3%。本公司无对集团以外企业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当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公告编号:2017-090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新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要求企业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新政府补助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并且企业应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2、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该项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新准则,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该项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公告编号:2017-091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盛资管与北京快乐时代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下属企业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资管)为北京快乐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快乐时代)相关融资业务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并预计该等交易本年内实现财务顾问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含税)。

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杜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巍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累计计算的要求,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手方为北京快乐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鉴于本公司董事长杜力先生担任北京快乐时代董事,北京快乐时代为本公司关联方。

北京快乐时代成立于2014年4月9日,注册资本2,388.59万元,法定代表人罗敏,住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院1号楼12层1单元,主要经营活动为基于互联网平台提供技术服务。北京快乐时代实际控制人是罗敏。截至2016年末,北京快乐时代总资产71.43亿元、净资产25.65亿元,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4.82亿元、净利润6.6亿元(经审计)。为实现境外上市,北京快乐时代搭建VIE架构,Qudian Inc.为其境外协议控制主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因业务发展融资需要,北京快乐时代以其持有的单一资金信托受益权委托设立财产权信托计划或发起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转让其中的优先类信托受益权以获得资金。国盛资管为北京快乐时代上述融资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设计融资方案、协调有关中介机构、协助完成指定场所挂牌转让以及后续信息披露等;同时,国盛资管按照实际融资额一定比例收取财务顾问费。截至目前,国盛资管已经开始提供相关服务,但尚未与北京快乐时代签署财务顾问协议并收取费用。国盛资管预计2017年度该等交易可实现财务顾问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含税)。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目的是发展主动管理型资产管理业务。

本次交易按照市场化方式开展,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不会损害国盛资管、本公司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如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合并范围)有一定的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年初至今,公司与北京快乐时代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0.13亿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同意公司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会议上,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国盛资管拓展业务,相关交易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同意进行本次交易,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公告编号:2017-092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授权全资子公司Wa Sung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华声香港)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投资概况

华声香港看好Qudian Inc.(以下简称Qudian)发展,拟以自有资金增持其部分股票,同时希望通过本次增持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保值增值。本次增持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投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授权额度范围内。本次投资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投资可能涉及如下风险: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2)华声香港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证券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目前无法预期本次交易的实际收益;3)华声香港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杜力先生为Qudian董事,会被认定为内幕人士,需遵守内部交易的规则且只能在符合美国证券市场规定的交易期间买卖Qudian股票;4)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风险。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及华声香港拟采取如下措施:1)华声香港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美国股票市场的总体情况及Qudian的股票价格走势,寻求合理的时机进行增持;2)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华声香港增持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增持事宜;3)独立董事可以对本次投资资金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经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本次投资资金的专项审计。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华声香港系公司外币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平台。本次授权华声香港在保障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一定额度内增持Qudian,有利于公司把握优质企业投资机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稳健经营。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17-093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下午15:00—2017年12月15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10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国盛资管与北京快乐时代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国盛资管与北京快乐时代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

(3)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于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13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101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胜玲

电话/传真:0755-88259805

电子邮箱:zqb@guoshengjinkong.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0

2、投票简称:国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委托人账户名称: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股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二〇一七年 月 日 授权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