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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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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7-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7-122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药业”或“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售股份总数为39,941,2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6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1月30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东诚药业于2016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辛德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17号),核准公司向辛德芳发行15,462,841股股份、向辛立坤发行2,764,167股股份、向浙江星鹏铜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841,75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1,483,01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最终通过询价向确定的5名特定投资者合计发行21,714,285股股份。上述合计41,783,049股股份于2016年11月30日上市。新增股份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661,819,986股增至703,603,035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的股份锁定期限:

辛德芳、辛立坤在2016年公司资产重组过程中作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承诺:在本次交易中所认购的东诚药业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即2016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的股份锁定期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紫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中所认购的东诚药业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即2016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辛德芳、辛立坤出具承诺,主要内容如下:(1)除中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外,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现时与东诚药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2)承诺人保证,本次交易完成后,除中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外,承诺人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任何与重组后上市公司可能产生同业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在任何与东诚药业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拥有任何利益。承诺人拥有股权或取得利益的企业,因东诚药业今后经营范围的扩展而产生同业竞争的除外。(3)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重组后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书面通知重组后上市公司,如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限内,重组后上市公司书面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重组后上市公司。(4)承诺人如出现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重组后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取得的经营利润归重组后上市公司所有,并需赔偿重组后上市公司所受到的一切损失。本承诺在承诺期限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为避免和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东诚药业产生关联交易,辛德芳、辛立坤出具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1)本人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东诚药业、中泰生物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重组后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重组后上市公司向本人及其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违法违规提供担保。(3)本人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重组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重组后上市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重组后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人对因其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重组后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承诺在本人作为重组后上市公司关联方期间均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9,941,2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6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7位,证券账户总数为27户,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五、民生证券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东诚药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持有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当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7-123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事项概述

2016年1月5日,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诺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恺资产”)签署了《诺恺东诚核医药产业投资基金框架协议》,公司与诺恺资产签署的该投资基金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就成立核医药投资基金及合作方式的初步约定,后续投资运作等事项仍须双方进一步协商和明确。(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6日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诺恺东诚核医药产业投资基金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

2017年6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并签署了《上海诺恺莘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和《关于上海诺恺莘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计划现金出资5,000万元,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投资入伙上海诺恺莘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诺恺莘康”),成为其有限合伙人。(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10日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

公司根据合伙协议履行首次认缴首期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诺恺莘康于2017年9月11日完成了合伙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

二、诺恺莘康备案情况

诺恺莘康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上海诺恺莘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上海诺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Y0789

备案日期:2017年11月23日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