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康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开通直销电子交易部分平台日常交易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方便投资者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投资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泰康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代码:004861;B类,基金代码:004862,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7年11月29日起,本基金开通在直销电子交易部分平台(限“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办理日常交易业务。
一、适用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上述直销业务办理渠道如有变化,请以本公司最新相关公告内容为准。
注:本公司已于2017年10月28日发布相关公告,自2017年10月27日起,本基金开通在直销网上交易系统(https://trade.tkfunds.com.cn/)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日常申购业务: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泰康资产微基金”微信公众号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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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常赎回业务: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A类、B类基金份额赎回,A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份,B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0份,但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等)导致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余额(含当日未付收益)少于10份、或者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余额(含当日未付收益)少于1000份,基金管理人可对该部分剩余基金份额发起一次性自动全部赎回。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9日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的
公告
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0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已经成立或已获核准但尚未完成募集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规定》的,应当在《规定》施行之日起6 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
本次《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修订内容,符合《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基金管理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就本次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方案》、《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方案》附后)
一、重要提示
《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修改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特此公告。
附件1:《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
附件2:《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方案》
附件3:《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方案》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1:《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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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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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泰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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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康景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自2017年11月29日起,本公司旗下泰康景泰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014,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增加交通银行为销售机构。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办理程序,以销售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9日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2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基金合同于2016年2月3日正式生效。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已经成立或已获核准但尚未完成募集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规定》的,应当在《规定》施行之日起6 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
本次《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修订内容,符合《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基金管理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就本次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方案》、《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方案》附后)
一、重要提示
《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修改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kfunds.com.cn)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垂询相关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特此公告。
附件1:《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
附件2:《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方案》
附件3:《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修改方案》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1:《泰康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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