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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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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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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勤发,持有本公司65.79%的股份。

陈勤发:董事长、总经理,男,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简介详见本节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

十、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本部分下同)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5、母公司利润表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二)非经常性损益

正中珠江对公司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7]G14011650398号)。按照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及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1、基本财务指标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公司报告期各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1)净资产收益率

(2)每股收益

单位:元/股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规模及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类资产的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规模随着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而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38,273.52万元、47,280.90万元、51,738.24万元和47,712.97万元,2015年末及2016年末分别较上年末增长23.53%和9.43%。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使得2015年末及2016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较上年末有所增长。

(2)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与存货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①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9.86%、42.52%、57.11%和42.84%,是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采用以经销为主的销售模式,且公司主要采取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因此公司的货款回收较快,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5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余额比上年增加7,657.03万元,较上年增幅84.99%,主要原因当年销售收入持续增加,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使得货币资金有所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增加较多。

2016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为25,090.90万元,较2015年末增加50.55%,主要原因包括:①2016年末公司对应收账款回款控制力度加强,使得期末应收账款较多得以回笼;②公司2016年收到投资款1,000万元。

2017年6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为17,088.70万元,较2016年末有所减少,主要系公司业务扩展,采购、营销等支出增长及公司年度现金分红所致。

公司报告期货币资金整体呈较快增长态势,与公司所属行业特性及公司良好经营状况紧密相关,公司主营的健康护理产品属于快速消费品,快速消费品行业资金周转快,现金流状况良好,2014-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均为正,表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良好,收益质量较高。

②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情况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53.36%、47.95%和38.95%,基本保持平稳。2015年末公司存货净额较上年末增长16.75%,2016年末公司存货净额较上年末下降8.96%,主要系一方面2016年末公司根据原材料市场行情及本公司原材料储备情况,在保证生产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原材料库存水平;另一方面,公司产成品有所下降,系公司当年根据销售情况,合理安排生产,使得产成品库存水平略有下降。

③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非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①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原值分别为12,352.78万元、11,437.59万元、12,565.48万元和12,666.20万元。2015年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减少915.20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将用于出租的房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②无形资产

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4)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49、1.61、1.91和2.19,速动比率分别为0.70、0.84、1.17和1.18,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逐年提升,表明公司资产结构不断完善,偿债能力不断增强。报告期内,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及合并口径下的资产负债率整体保持正常水平。2016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相较于2015年末下降的原因主要为:一方面,随着销售规模扩大,公司资金实力等有所提升,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另一方面,2016年末,公司预收账款有所减少,相应期末负债总额有所减少。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整体呈上升趋势,利息保障倍数不断提高,且2015年处于较高水平,表明公司偿债能力良好,不存在重大的偿债风险。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无银行借款,相应无利息支出。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各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中有升, 2015年、2016年分别较上年度增长4.82%和1.55%,主要系公司不断完善经销渠道网络,增强市场开拓力度等。

(2)营业成本分析

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依性质划分,可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成本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7.91%、36.78%、36.90%和37.29%。2015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1.13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当年推出的销售政策的促销力度较大,使得产品销量增长但销售单价降低,相应毛利率下降。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稳中略有增长的态势。

(4)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期间费用分别为17,147.62万元、15,803.05万元、16,250.02万元和8,533.93万元,期间费用率分别为30.70%、26.99%、27.33%和28.11%。

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与收入、成本现金流的匹配情况

单位:万元

附注:销售收现比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1.17)

购货付现比率=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成本*1.17)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是公司现金的主要来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中,经销模式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而公司对经销渠道客户主要采取款到发货的结算模式。2014-2016年,公司销售收现比率均在1左右,说明公司产品销售回款及时,销售收入的质量较高。2017年1-6月,公司销售收现比率略有下降,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主要原因为公司一般第四季度订单量较多,2017年6月末预收账款较2016年末减少,使得2017年1-6月销售商品现金流入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购货付现比率虽然略有下降,但稳定在0.8-1左右,说明公司基本能够及时、足额向上游供应商支付款项。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一)申报会计师的审阅意见

正中珠江对发行人2017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1-9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广会专字[2017]G14011650488号《审阅报告》,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名臣健康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发行人专项说明

公司2017年1-9月财务报表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已出具专项声明,保证公司2017年1-9 月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公司2017年1-9月经审阅但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经营规模、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2017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30,423.4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1.10%;2017年1-6月净利润为2,248.1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51%;2017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2,008.5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3%。

2017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46,170.7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90%;2017年1-9月净利润为3,589.3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2.46%;2017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3,257.9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3%,主要为当期市场推广费、广告费用等销售费用同比有所增加。公司业务基本保持稳定。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经营规模、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17年度可实现营业收入约为59,612.09万元至62,592.69万元,较上年的变动幅度为0至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为4,740.90万元至4,977.95万元,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为0至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约为4,448.29万元至4,670.70万元,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为0至5%。(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

十一、公司最近三年股利的分配情况

2014和2015年度,公司未向股东分配利润。

根据公司2017年2月23日董事会会议,通过了每10股派现金红利2.5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需股东大会通过后才能实施。

2017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063,8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265,957.5元。

2017年4月26日至4月28日,公司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陆续向各股东发放现金股利,并代扣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

2017年5月19日,发行人向汕头市澄海区地方税务局莲下税务分局缴纳了现金派发股利股东个人所得税287万元,并取得了税收完税证明。

十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额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如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公司资本,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预计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一次性或累计投资总额或现金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绝对值达到5,000 万元。

(五)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公司当年盈利而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书面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且董事会应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将书面论证报告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同意。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事项提供便利。

(七)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经过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及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监事1/2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表决同意且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批准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八)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十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发行不超过2,03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项账户内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单位:万元

注:(1)T+1 指募集资金到位日后的12 个月,以此类推。

(2)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仅是对拟投资项目的大体安排,其实际投入时间将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和项目进展情况作适当调整。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28,773.00万元,其中21,690.5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投资需求,故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的分析

(一)提升市场份额和销售收入

目前,公司的营销网络已覆盖全国31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网络项目建设完成后,经销渠道的深度和广度将得到进一步拓展。此外,日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完成将大幅提升个人护理类产品的生产能力,在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配合下将进一步提升公司销售收入,巩固公司在国内健康护理领域中的领先地位。

(二)提升产品品牌知名度

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增加广告费的投入将帮助公司以现有品牌效应为依托,进一步提升产品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同时公司加快和加大对渠道的建设和投入,有助于公司扩大销售规模和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销售能力和盈利能力。

(三)提升公司核心技术竞争力

公司新建的研发中心能够对行业内现有产品的功效进行完善并实现产品创新,从而不断提高公司的综合研发水平。研发中心的建设将集聚一批经验丰富的研究人员,提升公司总体人员专业素质,公司未来将具备行业内较强的技术竞争力。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行业及市场风险

日化行业作为最早对外开放的行业之一,发展到目前已经进入市场化竞争状态。外资日化品牌在一、二线城市市场占据优势地位,民族日化品牌在三、四线城市市场深度挖掘,未来民族与外资日化品牌将充分发挥各自竞争优势,展开全面的市场化竞争,同时民族品牌之间也将形成激烈的竞争态势。随着日化市场细分化,日化品牌及产品数目众多,不同产品及品牌之间的竞争亦将日趋激烈。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如不能及时根据市场最新动态对业务进行适当调整,可能会对公司的品牌、渠道及市场产生不良影响,从而影响公司整体业绩。

(二)品牌形象遭受侵害风险

日化行业属于快速消费品行业,品牌形象对公司而言至关重要。随着公司持续经营以及品牌影响力日渐提升,公司产品在市场上存在被仿制甚至恶意攻击的风险。公司产品被他人仿制、仿冒将影响公司的品牌形象以及公司利益,对公司造成一定负面影响;部分竞争对手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对公司品牌进行恶意攻击,可能动摇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信心。若公司品牌、注册商标等权益受到侵犯、或声誉遭受恶意诋毁,公司选择依照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可能耗费公司一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销模式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模式主要包括经销模式和商超模式,并以经销模式为主。募投营销网络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仍将以经销模式为主。如公司未能对经销商有效管理或未能维护好与经销商的合作关系,则部分经销商可能会出现难以管理、销售业绩不佳等现象。另一方面,经销商也存在发展战略与公司不一致甚至背道而驰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品牌形象和营销策略,给公司未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四)广告宣传效果不确定性风险

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是日化行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素之一。报告期内,公司的广告宣传费用支出较大,通过在电视台、时尚杂志和互联网等媒介投放广告、高铁站等平面广告投入以及选择与公司品牌气质形象相符的形象代言人等宣传方式,有效传播了公司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形象。但广告宣传效果不仅仅与费用支出相关,也与投放目标的栏目收视率 、关注度、受众感受等因素有关。若公司的广告宣传无法达到预期的宣传效果,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的业务发展与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大量拥有专业技能和丰富行业经验的员工密不可分,包括研发设计、生产、营销、管理等各个领域的人才。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的扩展,公司需要持续地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另一方面,随着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人才方面的竞争加剧,故本公司现有人才也存在流失的风险。如果公司无法保持管理团队的稳定,吸引及挽留足够数量的优秀人才,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风险

公司于2011年8月23日取得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证书编号为GF20114400021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于2014年10月10日取得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证书编号为GR20144400148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

如果公司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将增加公司的税收负担并对公司盈利构成负面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正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规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工作,并已于2017年5月22日完成网上提交申报。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如下: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16.98%、21.40%、16.92%和6.73%。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上升,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实施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因此公司净利润增长将未能与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存在下降的风险。

(八)实际控制人的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勤发,其持有并控制公司65.79%的股份,本次发行2,036万股股票后,陈勤发仍将控制公司49.34%的权益,仍将对公司实施控制。虽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安排了一套防范控股股东操控决策和经营机构的监督约束机制,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可能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行使股东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生产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生产线技术改造、营销网络建设、研发中心建设。虽然公司在确定投资项目之前已经对项目可行性进行了审慎论证,并制定了详细的计划书,在人员、技术、营销、管理等方面已做好了充分准备,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实际建成后,如果市场环境、技术、相关政策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销售渠道、营销网络无法形成有力的支撑,从而导致市场开拓出现较大困难,公司将存在不能充分消化现有产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的重大合同主要包括: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抵押合同、广告合同等。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勤发

注册地址: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

公司电话:0754-85115109

公司传真:0754-85115053

联系人:陈东松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保荐代表人:杨治安、汪柯

项目协办人:杜书

其他联系人:李泽明、方园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李云波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6层

电话:0755-33988188

传真:0755-33988199

经办律师:韩蔚、胡帅、刁雁蓉

(四)会计师事务所: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1001-1008房

法定代表人:蒋洪峰

电话:020-83939698

传真:020-83800977

经办会计师:吉争雄、杨诗学

(五)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层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第一支行

户 名: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3602000109001674642

(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164

二、预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备查地点

发行人: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莲南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陈勤发

电话:0754-85115109

传真:0754-85115053

联系人:陈东松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联系人:杨治安、汪柯

(二)备查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 下午2:30-5:00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