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调查通知书》公告
霍志秋(身份证号2301031963****0657)、胥丽荣(身份证号2321251974****0927)、高东升(身份证号2308331989****0341)、孙文华(身份证号2321251970****0481):
因公准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们立案调查。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你们有配合调查工作的义务。因多次与你们联系无果,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黑调查字[2017]18号、黑调查字[2017]21号、黑调查字[2017]23号、黑调查字[2017]24号),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前来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接受调查,逾期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451-51898081或0451-51898088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518号
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