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放招商增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1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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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封闭期为18个月(含18个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18个月后对应日前一个工作日止。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的封闭期自2016年6月3日起至2017年12月1日止,自2017年12月2日起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招商增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满18个月以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投资人可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新的业务发展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场内申购时,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通过代销网点和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实际操作中,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2 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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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方式,场外申购费率如下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场外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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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后端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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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场内申购费率参照场外收取。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时,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1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有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则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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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指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且不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且不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如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动,本基金将依新法规进行修改,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5%,不按份额持有时间分段设置赎回费率。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在场外申请转换的基金份额,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且不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且不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开放日:本基金从2017年12月4日开始办理日常转换业务。基金办理日常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2、份额转换: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转换的,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转换的,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1份。留存份额不足1份的,只能一次性赎回,不能进行转换。实际操作中,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适用于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的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通了转换业务的各基金品种之间。
(2)本基金管理人只在转出和转入的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受理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具体最低扣款金额遵循投资者所开户的销售机构的规定。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费率优惠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6437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陈梓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电话:13718159609
联系人:莫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电话:18600128666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79
联系人:伊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A3单元3楼招商基金客服中心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7.1.2 场外代销机构
招商增荣开通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机构有: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招商增荣开通日常转换业务的机构有: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招商增荣开通日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机构有: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7年12月4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销售营业网点、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和网站等媒介,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7年7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上的《招商增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和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费)。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用,并不晚于优惠活动实施日公告。
(6)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7)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
关于招商安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1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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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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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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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动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经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
关于招商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通华财富
为代销机构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通华财富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华财富”)签署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招商基金旗下基金代理销售年度框架协议》,自2017年11月30日起,通华财富开始代理以下各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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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自2017年11月30日起,投资者通过通华财富申购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通华财富官方网站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通华财富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费率优惠。费率优惠期限,以通华财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重要提示:
(一)本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通华财富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二)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通华财富所有,有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通华财富的有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通华财富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156-5
公司网址:https://www.tonghuafund.com/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7-9555
公司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
(一)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招商境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
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招商境远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
招商境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商境远保本混合”,基金代码为“002249”)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登记机构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保人为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招商境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93号文),于2015年12月10日至2015年12月11日进行募集,并于2015年12月15日正式成立。本基金最长每2年为一个保本周期,如保本周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5年12月15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止。
鉴于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但本基金管理人无法为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确定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本基金将不能满足继续作为法律法规规定的避险策略型基金运作的条件,为此,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招商境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本基金“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资质要求、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同意为下一个保本周期提供保本保障,与本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情况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下一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于保本周期到期日次日变更为非保本的‘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的规定,决定将本基金转型为非避险策略型的混合型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名称为“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基金”)。
本基金转型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基金登记机构不变;基金代码亦保持不变,仍为“002249”;基金名称、基金投资、基金费率、分红方式等将按照由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拟定的《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关基金合同变更的手续。
现将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操作安排及转型为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说明如下:
一、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安排
1、保本周期到期期间的时间安排
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即2017年12月15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保本周期到期日的交易时间里,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各销售机构进行到期选择。办理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在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到期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做出如下选择:
(1)在到期期间内赎回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2)在到期期间内将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公告开放转换转入的其他基金;
(3)继续持有变更后的“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选择上述三种处理方式之一,也可以选择部分赎回、部分转换转出或继续持有变更后基金的基金份额。
4、保本周期到期期间的相关费用安排
(1)对于不适用保本条款的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或转换,则根据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按照招商境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约定支付赎回费用或转换费用。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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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指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2)无论持有人采取何种方式作出到期选择,均无需就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在到期期间的赎回和转换支付赎回费用和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下同)等交易费用。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转为“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其他费用,适用其所转入基金的费用、费率体系。
5、在保本周期到期日,本基金接受赎回、转换转出申请,不接受申购和转换转入申请。
6、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没有作出到期选择,则基金管理人将默认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了继续持有变更后的“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的保本条款
1、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转换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继续持有变更后的“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都适用保本条款。
2、若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在持有到期后赎回基金份额、转换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者选择或默认选择继续持有变更后的“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而相应的基金份额在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持有期间的累计分红金额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该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下同)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3、保本周期到期的赔付
(1)在发生保本赔付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履行保本赔付差额的支付义务;基金管理人不能全额履行保本赔付差额支付义务的,基金管理人应于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担保人发出书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应当载明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的本基金保本赔付差额、基金管理人已自行偿付的金额、需担保人支付的代偿款项以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处开立的账户信息)并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赔付款到账日期。担保人收到基金管理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需代偿的金额划入托管账户中。担保人将金额划入托管账户即为完成了保本义务,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划拨款项。
(2)在基金管理人不能全额履行保本赔付差额支付义务、由担保人代偿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查收资金是否到账。如未按时到账,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催付职责。资金到账后,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和支付。
(3)发生赔付的具体操作细则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
三、转型为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安排
1、在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的次日,即2017年12月16日起“招商境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更名为“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亦于该日同时生效。
2、本基金本次到期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因选择继续持有变更后的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份额的,因本次到期操作而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初认购、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日起连续计算。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后续又将其所持有的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基金转换为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相关转换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基金转换申请确认日起重新计算。
3、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投资转型期
自2017年12月16日起6个月内(含)的时间区间为“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转型期,本公司在该期限内,将根据《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对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调整。投资转型期结束,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投资转型期内,使用“招商境远混合”的简称,并根据《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4、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申购业务自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期间截止日次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本公司将在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投资者提交的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相关交易申请,遵循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费率。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5、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业绩比较基准、估值方法、基金费率、收益分配、业务开通情况、销售机构及其他具体操作事宜按照该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进行运作,详见刊登在2017年11月29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同时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四、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6437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陈梓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电话:13718159609
联系人:莫然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88
联系人:胡祖望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3号楼1801
电话:18600128666
联系人:贾晓航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上海招商银行大厦南塔15楼
电话:(021)38577379
联系人:伊泽源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科兴科学园A3单元3楼招商基金客服中心直销柜台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冯敏
2、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杨菲
3、 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6223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4、 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张建伟
5、 代销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95558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王晓琳
6、 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张宏革
7、 代销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电话:95580
传真:(010)68858117
联系人:王硕
8、 代销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联系人:施艺帆
9、 代销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95561
传真:(021)62569070
联系人:卞晸煜
10、 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高天
11、 代销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电话:95568
传真:(010)58092611
联系人:穆婷
12、 代销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7050038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王佳毅
13、 代销机构: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电话:0411-82356695
传真:0411-82356594
联系人:朱珠
14、 代销机构: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电话:0769-961122
联系人:林培珊
15、 代销机构: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宁中路 668 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066
联系人:包静
16、 代销机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电话:95541
传真:022 5831 6569
联系人:陈玮
17、 代销机构: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20515593
联系人:刘闻川
18、 代销机构: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19、 代销机构: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韩松志
20、 代销机构: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李娟
21、 代销机构: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22、 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23、 代销机构: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刘宁
24、 代销机构: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法定代表人:张鑫
电话:010-53570572
传真:010-59200800
联系人:刘美薇
25、 代销机构: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400-046-6788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凌秋艳
26、 代销机构: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03
法定代表人:董浩
电话:400-068-1176
传真:010-56580660
联系人:于婷婷
27、 代销机构: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 栋10 层1006#
法定代表人:杨懿
电话:400-166-1188
传真:010-83363072
联系人:文雯
28、 代销机构: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电话:0755-83999913
传真:0755-83999926
联系人:陈勇军
29、 代销机构: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0629066
联系人:刘文红
网址:www.yingmi.cn
30、 代销机构: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电话:400-8213-999
联系人:陈云卉
网址:https://tty.chinapnr.com/
31、 代销机构: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400-921-7755
联系人:王淼晶
网址:www.leadfund.com.cn
32、 代销机构: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10层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电话:400-893-6885
联系人:盛海娟
网址:http://www.qianjing.com/
33、 代销机构: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906
法定代表人:张琪
电话:010-62675369
联系人:付文红
网址:http://www.xincai.com/
34、 代销机构: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联系人:王锋
网址:http://fund.suning.com
35、 代销机构: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36、 代销机构: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4000-618-518
联系人:戚晓强
网址:http://www.ncfjj.com/
37、 代销机构: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法定代表人:王延富
电话:400-821-0203
联系人:徐亚丹
网址:http://www.520fund.com.cn/
38、 代销机构: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400-820-5999
联系人:陈媛
网址:www.shhxzq.com
39、 代销机构: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400-619-9059
联系人:丁向坤
网址:http://www.fundzone.cn
40、 代销机构: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124室
法定代表人:丁东华
电话:400-111-0889
联系人:郭宝亮
网址:www.gomefund.com
41、 代销机构: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
法定代表人:宋时琳
电话:400-799-9999
联系人:贺杰
网址:http://jr.tuniu.com
42、 代销机构: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法定代表人:蒋煜
电话: 400-818-8866
联系人:尚瑾
网址:www.gscaifu.com
43、 代销机构: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 400-820-5369
联系人:吴鸿飞
网址:www.jiyufund.com.cn
44、 代销机构: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
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电话:400-876-5716
联系人:茅旦青
网址:www.cmiwm.com
45、 代销机构: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400-6262-818
联系人:魏素清
网址:www.5irich.com
46、 代销机构: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电话:021-50810687
联系人:樊晴晴
网址: www.wacaijijin.com
47、代销机构: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电话:400-684-0500
联系人: 陈广浩
网址:www.ifastps.com.cn
48、代销机构: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400-820-2899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敖玲
49、代销机构: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春瑜
电话:400-680-3928
联系人:华荣杰
网址:www.simuwang.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招商境远保本混合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和到期后转型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详情,请登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阅读相关公告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咨询相关情况。
2、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到期操作和转型安排做适当调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转型为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转型后的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再属于保本基金或避险策略基金,与转型前的招商境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其预期风险高于招商境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
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提示公告
根据《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招商转债B份额(场内简称:转债进取,交易代码:150189)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0.450元后,本基金招商转债份额(场内简称:转债分级,基金代码:161719)、招商转债A份额(场内简称:转债优先,交易代码:150188)及招商转债B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可转债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7年11月29日,招商转债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招商转债B份额近期份额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不定期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招商转债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3.33倍杠杆水平,相应地,招商转债B份额的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招商转债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招商转债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450元有一定差异。
四、招商转债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转债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转债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转债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可转债份额的情况,因此招商转债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招商转债A份额、招商转债B份额和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招商转债A份额与招商转债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招商可转债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三、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境远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招商境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49;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12月15日正式成立。本基金最长每2年为一个保本周期,如保本周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自2015年12月15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止。
鉴于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但本基金管理人无法为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确定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本基金将不能满足继续作为法律法规规定的避险策略型基金运作的条件,为此,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招商境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本基金“保本周期届满时,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资质要求、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认可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同意为下一个保本周期提供保本保障,与本基金管理人签订《保证合同》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的情况下,本基金继续存续并进入下一保本周期,下一保本周期的具体起讫日期以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上述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于保本周期到期日次日变更为非保本的‘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相关内容也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作相应修改。上述变更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提前在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予以说明。”的规定,决定将本基金转型为非避险策略型的混合型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转型后的基金名称为“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变更后的基金合同、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对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
自2017年12月16日起,修订后的《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招商境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前述修改变更事项是依据《招商境远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及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而修订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改变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17年11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也将同时发布《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招商境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查阅。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
关于招商睿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1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注:-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 -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变动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经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