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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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及调减部分募投项目
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

2017-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7-147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及调减部分募投项目

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召开了董事会九届二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及调减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18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及调减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告内容作如下补充:

四、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参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其他投资行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投资或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投资基金。

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告内容如下: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概述

2017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九届二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及调减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同意终止WIFI布点项目、宴会厅LED显示屏项目,减少户外媒体联屏联播网项目投资额32,461.56万元、移动广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资额22,047.55万元,合计8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占本次总募资净额的29.41%。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44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曹林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完成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49,999,912.1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0,049,999.1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19,949,913.02元,已由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划入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开立的专项账户,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34,671,886.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人民币2,585,278,027.02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6年6月23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030016《验资报告》。

截至目前,公司已分别与广州证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第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中山路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17年7月18日,公司第九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02万元预付账款债权转让给夏东明先生,转让价格为账面原值。其中视科传媒与深圳市华科创联科技有限公司就云智能水培物联网项目签署了《云智能水培物联网项目委托开发协议》及《云智能水培物联网项目委托开发协议》之解除协议,根据合同约定视科传媒已向深圳市华科创联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了预付款人民币600万元,根据解除协议,该公司扣除72万元研发费用后应退还视科传媒预付款528万元。2017年7月26日,前述528万元已转入募集资金账户。

2016年9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以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鉴[2016]4139号《关于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3,523.38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523.3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户外媒体联屏联播网项目12,923.38万元,WIFI布点项目600万元。

2016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17年11月12日,公司已归还45,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剩余的5,000万元。

2017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第七次会议,2017年7月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投资理财产品的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在累计不超过30亿元的额度下资金可滚动使用。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WIFI布点项目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项目拟在视科传媒户外广告位安装视科商用安全WIFI热点,与普通运营商的免费WIFI相比,本次布点利用广告点位优势,可以顺利进入各大商圈,成功布点。视科传媒在已有或拟建广告位进行布点,向用户提供免费WIFI的同时,可以占领线上流量入口,推动视赚移动广告平台业务的发展。本项目拟投资15,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配套资金14,769.67万元,主要用于WIFI设备的采购和安装、WIFI运营平台的搭建等,预计在募集资金到位后2年内完成投资,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视科传媒获得新的流量入口,有利于户外媒体产品的推广,难以单独测算收益。

目前已投入募集资金72.00万元,为该项目的研发费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4,697.67万元及存款利息等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2、宴会厅LED显示屏项目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项目拟购入4,000平方米宴会厅LED屏幕,直接植入到杭州等地酒店宴会厅,以满足酒店举办不同规模的庆典活动的设备需求。现阶段视科传媒主要采用移动LED显示屏租赁的方式,考虑到未来酒店转型升级,对宴会厅LED显示屏的美观、显示效果等各方面的更高要求,视科传媒拟投资建设宴会厅LED显示屏项目,取代以前的设备租赁方式,避免每次对设备进行运输安装。本项目拟投资10,961.54万元,使用募集配套资金10,793.22万元,主要用于LED显示屏的采购和安装、铺底流动资金等,预计在募集资金到位后2年内完成投资,预期项目收益为30.20%。

该项目尚未投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793.22万元及存款利息等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3、移动广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冉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简称“冉十科技”),本项目拟在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等15个城市以开设子公司的形式搭建全国性移动广告营销网络体系,对冉十科技的市场推广能力进行全面提升。在上海、广州、深圳、成都、南京、济南、杭州、西安、福州、武汉等地,冉十科技将设立全资子公司;在长沙、沈阳、郑州、合肥、南昌等地,冉十科技以控股形式设立子公司。本项目拟投资28,702.97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后拟使用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23,547.55万元,主要用于子公司的办公场所租赁、设备投资、人员工资以及铺底流动资金等,预计在募集资金到位后2年内完成投资,预期项目收益为26.25%。

2016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四十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为扩大公司布点范围,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率,变更“移动广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由冉十科技设立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冉十科技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以及募集资金用于子公司的办公场所租赁变更为用于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办公场所租赁或购置;实施地点由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等15个城市变更为全国范围内主要城市。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发生变化,如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本次变更后的资金需求,公司将自筹解决资金缺口。

2016年10月19日,公司向冉十科技增资1,500万元用于移动广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2016年10月21日,冉十科技使用该募集资金专项用于设立全资子公司青岛冉十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已投入募集资金1,172.84万元,主要是搭建了青岛市的移动广告营销体系。

移动广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2,374.71万元及存款利息等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4、户外媒体联屏联播网项目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丰富和优化视科传媒户外媒体资源的布局,包括新增高清LED显示屏、户外大型LED显示屏、裸眼3DLCD数字屏、自行车亭灯箱异型灯箱及点位以及自动售货机广告位等。本项目拟投资11,9438.46万元,拟使用募集配套资金114,457.91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和按照高清LED显示屏、普通LED显示屏、裸眼3DLCD数字屏、自行车亭灯箱、自动售货亭,相关的阵地租赁、铺底流动资金等,预计在募集资金到位后2年内完成投资,预期项目收益为27.60%。

目前已投入募集资金12,923.38万元,其中9917.45万元用于LED显示屏的购置及安装,3005.93万元用于自行车亭灯箱的购置及安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1,534.535万元及存款利息等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二)终止及调减部分募投项目的原因

1、WIFI布点项目,因项目的市场、技术、行业等因素发生进一步变化,考虑到项目的可持续性,公司对项目方案进一步论证,考虑到WIFI布点项目的后期计划的不确定性并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决定终止WIFI布点项目,并将未使用募集资金14,697.67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宴会厅LED显示屏项目,因国内高端餐饮消费市场持续低迷,宴会厅LED显示屏项目市场环境已发生很大变化,该项目已不能实现公司合理的商业预期。公司出于对市场行情的判断,考虑到宴会厅LED显示屏项目后期的实施困难,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决定终止该项目。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作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未使用募集资金10,793.2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移动广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因公司出于对移动广告营销网络布局谨慎决策的考虑,加大了前期市场调研力度,该项目已不能实现公司合理的商业预期,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决定减少该项目投资额。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作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同意降低本项目的总投资额度,调减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22,047.55万元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如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本次变更后的资金需求,公司将自筹解决资金缺口。

4、户外媒体联屏联播网项目,因公司对于优质阵地资源的选择较为慎重,鉴于优质阵地资源有限,公司同意降低本项目的总投资额度,调减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32,461.56万元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随公司与阵地资源方的谈判合作进度陆续投入,如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本次变更后的资金需求,公司将自筹解决资金缺口。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说明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为公司股东创造收益。

四、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参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其他投资行为;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投资或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投资基金。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对关于终止及调减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终止及调减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及调减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变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对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广州证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深大通本次终止及调减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深大通本次终止及调减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宜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7-148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陈学同先生的辞职报告,陈学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学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根据相关规定,陈学同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陈学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陈学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7-149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7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投资理财产品的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在累计不超过30亿元的额度下资金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2017年6月22日、2017年7月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与交通银行青岛李沧第二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50天”理财产品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万元购买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50天(以下简称:本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3、购买理财产品金额:25,000万元整;

4、投资收益起算日:2017年11月29日;

5、投资到期日:2018年01月18日;

6、产品收益率:4.30%/年;

7、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与交通银行青岛李沧第二支行没有关联关系。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指派专人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标的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与此同时,公司对理财使用的资金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运作和发展,并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银行签署的相关理财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