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商赢环球 公告编号:临-2017-224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将于2018年1月4日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44,711,145.9元及其利息(利息计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日,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委托律师就托里县世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峰黄金”)拖欠公司股东借款一事【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7月22日、2017年7月28日、2017年10月1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世峰黄金债权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50)、《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世峰黄金债权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56)、《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世峰黄金债权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203)】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以及《证据目录》等相关诉讼文件并缴纳了诉讼费用。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已通知公司正式受理了公司(原告)与被告一世峰黄金以及被告二台州泰润通宝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泰润通宝”)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并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17)新42民初59号】,通知公司此案将于2018年1月4日开庭审理。
二、 诉讼案件事实及请求
(一) 各方当事人
原告: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 托里县世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被告二:台州泰润通宝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 本案事实与理由
原告原系被告一公司的股东,持有被告一公司72%的股权。2015年12月,原告将其所持有的被告一公司72%的股权转让给了被告二。在原告作为被告一公司股东期间,原告曾多次向被告一提供借款,支持被告一的生产与建设。由于原告已经将被告一公司的股权出售给了被告二,为理清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原告与被告一于2015年12月签署了《还款协议》,确认被告一所欠原告股东借款共计47,711,145.90元,被告一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全额清偿股东借款。
2017年1月26日,原告与被告二签署了《托里县世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原告同意被告一欠原告的股东借款的还款期限延长至2017年6月30日,被告二承诺为此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并承诺于2017年6月30日之前全部偿还。
2017年3月17日,被告二代被告一向原告偿还了300万元欠款。但此后,被告一却一直没有向原告偿还欠款,被告二也没有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向原告偿还欠款。为此,在之后的时间里,原告多次分别向被告一和被告二发出《催告函》,要求被告一偿还欠款并要求被告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17年8月25日,为体现其还款诚意,被告一和被告二共同向原告出具了《还款承诺书》。根据该《还款承诺书》的内容,被告二同意将持有的被告一公司72%股权质押给原告,用于担保被告一的还款义务和责任。同时,被告一与被告二共同向原告承诺,由被告一分期向原告偿还股东借款(其中,第一期还款日期为2017年10月10日,还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若被告一有任何一期未能按时足额向原告支付当期应还款金额的,原告有权要求被告一立即偿还所有剩余的股东借款并且原告有权就此要求被告二立即承担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和质押担保责任。被告一和被告二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和抗辩。2017年8月28日,被告二办理了被告一72%股权(出质股权数额5875.2万元)的质押登记手续。
可是,直至原告起诉之日,被告一仍旧未能向原告还款任何的欠款,包括被告一和被告二承诺的第一期还款,被告一都没有向原告偿还任何的款项。
基于以上事实及合同约定,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原告依法诉至法院,恳请法院查清事实,依法支持原告所有的诉讼请求。
(三)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一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44,711,145.9元;
2、依法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逾期还款的利息损失,以人民币44,711,145.9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为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算至被告一还清全部借款本金之日止。暂算至2017年9月30日为人民币486,234元(44,711,145.9*4.35%/12*3);
3、依法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依法判令如被告一不履行上述还款义务的,原告有权要求将质押物(被告二所持有的被告一公司的72%股权)予以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价款由原告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被告一和被告二继续清偿;
5、诉讼费用由两名被告共同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
(二)《受理案件通知书》(2017)新42民初59号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商赢环球 公告编号:临-2017-225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赢环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17,000万元长江证券收益凭证期权宝6018号产品。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6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6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10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6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96)、《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6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97)及《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98)。
2017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11月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211)。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15,000万元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稳盈”112号产品。2017年11月15日,公司收回该理财产品15,000万元,并于2017年11月16日,获得理财收益1,663,561.64元。
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4,000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增益系列154期收益凭证产品。2017年11月27日,公司收回该理财产品4,000万元,并获得理财收益447,671.23元。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17,000万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2017年11月27日,公司收回该理财产品17,000万元,并获得理财收益1,882,575.35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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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所选择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与该银行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负责实施。
五、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的。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62,700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使用剩余额度为27,300万元。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